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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免费、发放2000万消费券…济南发布促进消费“15条”

来源: 生活日报 2020-04-24 16:59:50
  《实施意见》包括丰富商品供给、发展流通新模式、增加公共消费、繁荣餐饮休闲消费、加快载体转型升级、提升消费能力等6部分,共22条举措。其中含发放2000万元专项电子惠民消费券、改造提升10条商旅文特色街区等硬核措施。

  为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消费潜力回补和释放,济南市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4月2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丰富商品供给、发展流通新模式、增加公共消费、繁荣餐饮休闲消费、加快载体转型升级、提升消费能力等6部分,共22条举措。其中含发放2000万元专项电子惠民消费券、改造提升10条商旅文特色街区等硬核措施。

  第一部分,丰富优质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围绕扩大优质商品供给,重点从完善创新产品首购政策,搭建工业产品供需对接信息平台,提高产品产销率和本地配套率;策划包装口红、玫瑰、阿胶、小家电等“济南必买”城市礼品,促进“济南造”优质产品消费。

  鼓励汽车、住房等升级换代类产品消费。

  扩大品牌品质国际商品消费。

  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促进高端消费等方面发力,满足升级消费需求。

  第二部分,发展流通新模式,完善消费生态体系。

  围绕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在消费领域推广应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布局新基建。

  推动零售行业线上线下融合,推广“到家业务”“无接触配送”等新型服务,发展“云逛街”“云走秀”“宅消费”等云购物模式,大力发展新零售。

  创新办展模式,支持企业线上办展、线上参展,实现线上推介、现场直播、线下送货,促进展览业尽快复苏。

  利用自贸试验区允许演出中介、独资培训、独资医院等限制类外资准入的独特优势,打造国际化新型消费引领区。

  第三部分,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培育消费新热点。

  围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定额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降低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参保居民(含大学生)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扩大中医医疗健康消费。

  开展养老托幼服务创新试点,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促进养老托育消费。

  开发网上慕课等教育服务创新产品,对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充分释放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潜力,拓展教育体育消费。

  第四部分,繁荣餐饮休闲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围绕提振餐饮休闲消费,开展“春暖泉城、安心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企业为复工企业提供配餐服务,开展让利优惠、会员积分和发放餐饮消费券,推动餐饮住宿消费快速回补复苏。

  安排2000万元资金支持民宿业发展,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

  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面向受疫情影响大的景区、书店、影院、旅行社等行业推出2000万元专项电子惠民消费券,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

  推动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策划推出一批农产品采摘体验点,活跃假日消费。

  第五部分,加快载体转型升级,完善城乡消费网络。

  围绕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改造提升10条商旅文特色街区,增强消费资源的集聚辐射能力。

  鼓励商圈(商街)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商圈(商街)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营销。

  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

  支持社区便民商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改造提升一批便民肉菜店、社区菜市场和社区智慧小店,支持规模连锁超市、药店、餐饮店等到农村布点,引导便利店融合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充值、便利餐等多种经营业态,满足农村居民便利消费需求。

  推广“网订店(点)取”等服务模式,建设一批社区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生鲜投递柜等物流配送服务设施。

  第六部分,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围绕提升居民消费能力,采取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延长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放宽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降低个体户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等措施,促进重点群体增收;

  通过放开落户限制、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比例、将公积金租房定额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每人12000元、年内对不少于3000户特殊困难群体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措施,激发消费意愿和消费潜力。

  济南将打造全国新零售之都!到2022年,建5个示范商圈

  新时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将发力“新零售”。

  据介绍,新零售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商业业态,通俗说就是“线上线下融合+智能配送”。大力发展新零售是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有效手段。疫情期间,新零售在保障我市民生供应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艳秋介绍,“下一步,我们计划通过发展新零售拉动新基建,促进我市消费转型升级。”

  具体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促进新零售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新零售发展的目标、措施和支持政策。对标杭州等先行城市,根据我市零售业发展现状精准发力,到2022年,建设新零售示范商圈5个,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30家,培育社区智慧小店500家,打造新零售标杆城市。经过3-5年的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新零售之都之一。

  二是引进、培育,壮大新零售市场主体。通过引进国内外新零售领军企业和平台企业来济南发展,提升我市新零售业发展水平,同时培植有条件的本土企业转型发展。

  三是布局建设一批线上龙头企业线下示范项目、赋能提升一批传统商贸零售项目、推进培育一批线上线下企业合作共建项目。

  鼓励我市现有的60个商业综合体、60条特色街区、120个社区便民商圈和1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植入新零售元素和新业态内容,对传统业态进行提升、扩容、改造。实现限上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0%以上,网络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贡献率达到20%以上,推动我市进入全国新零售领军城市行列。

  截至4月19日,济南已发放电子消费券1424.87万元

  4月2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市提前启动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推出2000万元专项电子消费券。截至4月19日,全市共签约文化和旅游企业205家,发券金额1424.87万元,用券金额141.78万元,带动消费387万元。

  为更好的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对疫后文旅消费市场复苏的推动作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提高消费限额,提升消费体验。调整个人年度用券额度从500元增加至1000元。增加了300元、400元、500元三种大面额的消费券,用于旅行社、培训等高消费领域,形成了5元到500元十五种面值的消费券种类,满足了消费者不同消费需求。将景区、旅行社、珠宝黄金工艺产品、线上文化艺术培训、网络数字视听等更多的文旅行业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增加惠民资金的辐射面。将消费券有效期由三天调整为七天,方便消费者有更充裕的时间消费。

  二是打通消费堵点痛点,实现资源共享。支付方式方面,以现有的文旅惠民消费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与银联等支付平台合作,推动支付手段多元化,增强支付功能便捷性。消费平台方面,积极对接携程、美团等大型电商平台,推动平台数据共通共享,着力推动线上产品多样化、线下消费便利化。目前已经与携程实现基本数据互通,最后调试阶段。

  三是支持开展主题活动,激发市场活力。为鼓励支持签约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共享的活动组织模式,充分调动各行业参与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积极性,对单个企业组织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可根据活动规模给予最高10万元的定向消费券。目前已征集各类文化和旅游主题活动200余项。4月份我们围绕世界读书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阅读主题活动,市文旅局联合新华书店济南分公司开展“悦享春天,文化惠民”活动,通过贴票票平台发放新华书店定向消费券,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定向券97万元,实际用券47万元,群众反响较好。

[ 责任编辑:徐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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