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支付和返还情况。(来源:当事人)
“如果我没有查看账单,我的钱就白白损失了。”近日,来青岛出差的孙先生投诉,其4月12日通过携程商旅付款预订了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的大床房,到店后他通过个人信用卡缴纳了800元押金。5月份在查看信用卡账单时,他发现退房后酒店只原路退回350元押金,少退450元。在投诉后,酒店向孙先生承认,错误多收了费用,将退还费用,但对于消费者赔三的诉求,还未与酒店达成一致。
消费者查信用卡账单发现酒店押金被扣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运动博主,平常经常需要出差入住酒店。他表示,酒店出于保障,收取消费者押金,他是认可理解的。“过去我入住的酒店,如果没有额外消费,在退房后押金都是自动返回。出差住酒店的次数多了,我就习以为常,基本也不会查看返还押金的情况。更何况要入住的酒店是五星酒店,还是万豪旗下,所以压根我就没想过押金会被多扣钱。如果不是我自己5月信用卡花超了,查了一眼账单,我可能这辈子都不知道酒店多扣了钱。”
孙先生称,当天他预订的酒店房型价格为450元,而他被多扣的押金正好是一晚房费的价格。发现押金被扣,孙先生联系了携程商旅,通过携程商旅向酒店方核实后,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向孙先生致电,坦承确实错误多收了孙先生的房费,但退费还需要走流程,预计一周后才能退返。
这个处理结果,让孙先生很不满,他认为酒店的错误不应该由消费者买单。“要是我这次没有查我的信用卡,这450元酒店就赚走了,我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客户退房两天后酒店就发现多收费
据悉,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隶属于万豪国际旗下。5月30日,记者联系到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错误多收费用,是实习生操作有误,5月24日,携程商旅的工作人员联系后,多收款项已于5月28日退还至客户卡中,“至于消费者赔三的诉求,还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人员表示,4月13日孙先生退房后,在两天后也就是4月15日青岛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的财务就发现多收费的问题。但是否在第一时间联系孙先生进行退款,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有关情况知情的负责人会稍后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任何回复。
律师:是否构成欺诈要看酒店主观恶意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
北京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车秋峰律师表示,经营者欺诈行为是否成立,需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商家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
车律师建议,消费者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酒店、预订平台沟通协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直接报警。”
记者了解到,孙先生已将此事投诉至青岛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目前相关部门将介入调查。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信网 记者/顾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