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买货
已经成为当今人们网购的
主要途径之一
2023年1月3日
温州市瓯海区的刘先生
在某电商平台的“富婆XX”直播间
以29.9元的低价购买了
一瓶“SK-II”面霜
但使用后出现了皮肤过敏现象
于是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没想到
一起直播间大肆售卖假货的大案
由此浮出水面
大牌化妆品“白菜价”
温州瓯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刘先生的举报线索,发现他下单的直播间内销售的全是假冒化妆品。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自2022年3月份起,老板戴某因公司经营不善,决定通过直播销售假冒化妆品牟利。她雇佣王某某担任主播、温某某负责运营,以线上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假冒“SK-II”“兰蔻”“科颜氏”“香奈儿”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化妆品。
他们销售的假冒化妆品不仅都是“大牌”,种类也非常齐全,从口红、香水,到粉底液、防晒霜、面膜等,各种口碑化妆品应有尽有。直播间一天上播6-8小时,成交量可达一两百单。
戴某供述,这些假冒化妆品的进价仅为几元至十几元,而售价几十元。虽然卖价可谓是“白菜价”,但商品外观、质地乃至气味却与成百上千的正品极其相似,让顾客真假难辨。
因为戴某直播间售卖的化妆品与其他正品价格悬殊,每当有买家问及价差原因时,主播会假称是“正品积压货、清仓货”。另外,为了规避售假被查获的风险,戴某店铺的链接也非常隐蔽,没有挂任何大牌化妆品的图片,更没有详情简介。买家只有进入直播间,才能下单。
为了进一步规避法律风险以及分散退货的订单量,戴某等人陆续开了“一店”“二店”直至“六店”……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六家店铺实际销售化妆品2万9千余件,总计销售额达76万余元。
背后供应商浮出水面
如此低价又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冒化妆品从何而来?是否还有类似的直播商家没有被发现?
为全链条打击犯罪,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与办案民警充分沟通,积极引导侦查,沿着戴某进货的路径顺藤摸瓜,挖出了供货的李某某、刘某某、范某某等中间商,以及高某某、池某某、崔某某等多个直播售假的商家。
李某某是戴某的直接供货商。他从刘某某、范某某处进货,每件加价7%-10%后销售给戴某。后来,随着戴某生意的扩张,李某某直接为其提供“一键代发”服务,即他可以登录戴某店铺的子账号看到买家的下单信息,从他的所在地广东汕头直接发货,从而减少中间的货运环节。
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抽丝剥茧,进一步深挖制假源头。通过追踪快递信息,发现了深藏在广西桂林山里的一处制假窝点,该窝点即为戴某所售假冒化妆品的制假源头之一。
生产车间“不忍直视”
莫某某本在广东工作。2022年,为了生产假冒化妆品,他伙同何某某在广西桂林一个极为偏僻的山边找了一处养猪场,搭建了一个简易面膜加工厂房。厂房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生产设备也仅有一台面膜机和一台灌装机。制作化妆品时,他们将化学原料用增稠剂混合搅拌一下做成透明液体,再灌装成面膜,套上外包装,一个粗制滥造的产品摇身一变就成了“SK-II”“LA MER”等国际大牌。制作面膜的过程中,他们全程徒手进行加工、分装,未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
“这些假冒化妆品的化工原料非常低劣,没有任何质量保障,有的化学成分超标,使用后极有可能导致过敏、‘烂脸’,有的甚至含有违禁成分,会对健康造成威胁。”承办检察官说。
2024年3月28日,经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瓯海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3万元。制假的莫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王某某、温某某、刘某某等其余被告也分别获刑。
(来源:平安鼎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