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18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食用农产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牟平文化店购进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牟平天成花园店购进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状元楼餐饮店购进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山海坡度店购进的赣南脐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烟台开发区格兰苏打卤面馆烟台开发区格兰苏打卤面馆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六)海阳市张亮麻辣烫店的自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烟台金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不达标问题
(八)招远市馨儿调味店标称为招远市生物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