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合佳缘”)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4787号。
处罚决定书显示,消费者曾在2021年4月30日向百合佳缘门店服务主任沈薇提出退款赔偿诉求,但百合佳缘未进行明确答复,执法部门认为该做法涉嫌构成对消费者合理退款诉求故意拖延行为。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消费者提出诉求的依据是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双方就赔偿金额有异议系民事纠纷,由法院判决,但百合佳缘的违约责任属实,举报人依据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百合佳缘退全款诉求系合理诉求,故可认定违法所得18800元。
此外处罚决定书中还显示,百合佳缘在消费者签署投诉调解书后未在约定日期内完成退款,涉嫌构成对消费者合理退款诉求故意拖延行为。
天眼查显示,百合佳缘2004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法人代表为黄震,大股东为东方证券。百合佳缘官网显示,集团同时保持“百合网”“世纪佳缘”双品牌运营,婚恋交友服务模块累计注册用户达3.1亿,线下服务中心接近200家。
黑猫投诉显示,针对百合佳缘的消费者投诉目前共有2678条,1983条已完成。记者注意到,在目前未完成投诉中,仍有不少涉及公司或存在未履行合同、诱导消费、延迟退款、强制扣费的行为。
(来源:速豹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