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电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居然之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被警告。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7月20日执法人员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77号青岛居然之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涉嫌安排孙丽丽(女,33岁)、张春慧(女,44岁)、牟凤丽(女,28岁)3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行政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