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 > 正文

因使用未备案化妆品,德州外海假日酒店被罚近6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10-19 09:21:47
  近日,有新媒体发布消息称,山东省德州市德州外海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因使用未备案化妆品被处罚近6万。

因使用未备案化妆品,德州外海假日酒店被罚近6万元

  近日,有新媒体发布消息称,山东省德州市德州外海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因使用未备案化妆品被处罚近6万元。

  据悉,德州外海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给顾客用的沐浴液、洗发液、护发素(标有“德州凤冠假日酒店”字样)存在未备案的问题,涉嫌违法违法。

  沐浴液,承制商:生态科技新城中联酒店用品商贸中心,生产商:江苏欣怡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苏妆20200010,执行标准:GB/T34857,生产日期:2021.11.02,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ml;

  洗发液:承制商生态科技新城中联酒店用品商贸中心,生产商江苏欣怡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苏妆20200010,执行标准GB/T29679,生产日期:2022.01.10,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ml;

  护发素:承制商生态科技新城中联酒店用品商贸中心,生产商:扬州新雅琪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苏妆20160217,执行标准:GB/T1975-2013,生产日期:2021.04.25,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ml;

  润肤露:承制商生态科技新城中酒店用品商贸中心,生产商江苏欣怡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苏妆20200010,执行标准GB/T29665,生产日期:2021.12.25,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ml等化妆品。

  未发现与以上产品一致的合法备案信息,随后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也多次未查询到以上产品一致的电子备案信息。

  经江苏省药监局回复证实,上述生产日期的产品非标签标注生产企业生产,依然未能提供以上化妆品一致的合法备案信息。2022年7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扣押了库存的上述润肤露、护发素。我局于2022年7月28日立案。

  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四十二条:“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的规定,当事人购进并使用未经备案的沐浴液、洗发液、润肤露、护发素等普通化妆品,应认定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违法行为。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来源:新消费)

[ 责任编辑:姚奕骁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