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号(济历城)市监价〔2022〕3号,山东东方红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存在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电价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违法行为。
依照规定,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50000元。
资料显示,山东东方红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10-15,法定代表人为高光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郭店西村济青路9499号,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