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号(鲁济舜)应急罚[2022]18号,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2021年);2.未按照规定对李燕等九名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有关规定,济南市历下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7.4万元。
资料显示,济南经十路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17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立新。去年经十路大润发曾曝出销售发臭隔夜肉的事件,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没近139万元,并被列入失信名单。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