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解读《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点此查看详细报道)
5亿元15万张!山东发放购车消费券,16市城乡居民均可申请
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洪平介绍,汽车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的10%,是扩大内需、稳定消费的重点。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汽车消费促进工作,在第三批政策清单明确:积极扩大汽车消费,制定出台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的具体支持政策。
为落实第三批政策清单要求,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于5月22日出台了《山东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在落实好国家和省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了新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
在发放汽车消费券方面,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3000-6000元消费券;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2000-5000元消费券;对在省内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辆车再增加1000元消费券。
政企银联动促销。此次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着力强化省市县、各部门、政企银之间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充分调动商协会、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积极性,积极营造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省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通过政企银多方联动,最大发挥限度消费券的“乘数效应”,扩大汽车市场供给,充分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
坚持惠民利民为民。全面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的精神,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惠享政策福利。活动期间,预计将投入消费券资金5亿元,发放汽车消费券15万张。
从涵盖范围看,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在全省同步展开,16市城乡居民均可按需申请。从惠享群体看,凡在省内购买新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都能申请不同类型汽车消费券,按政策享受不同额度的消费补贴。
6月1日—9月30日,全省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门票有优惠
据介绍,这批政策清单在导向上更加聚焦,主要考虑,一方面,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对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服务行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另一方面,餐饮、零售、文旅、汽车等大宗消费受到不同程度抑制,亟需出台新的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因此,这一批政策清单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帮助这些行业企业解“燃眉之急”。
在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方面,本批清单涵盖了财政补助、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多个方面政策。其中既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的减税缓税政策,也有对特困行业实施缓缴保险费、保证金,为部分商户减免房租等举措;既通过设立再贴现专项引导额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也有针对特定行业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帮助企业进一步减负。
在促进消费扩容方面,本批政策提出7条政策。比如,发放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旅游、线上消费,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网上支付满减、折扣等优惠,推出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补贴和优惠促销活动,让利于民。比如,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年6月1日—9月30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全省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比如,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夜间非高峰时段,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再比如,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这套政策“组合拳”,能够为旅游业、餐饮业等行业恢复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在支持企业稳岗留人方面,围绕充分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推出了专门政策。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区域的县(市、区),可向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用于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对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最高可提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这项措施能够有效补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助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