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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抽检复检均不合格,美赞臣因食品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90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4-09 11:22:02
  近日,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因食品违法行为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9.44万元,没收金额60.289万元。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黄市监处字[2022]83号)显示,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因食品违法行为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9.44万元,没收金额60.289万元。

经查,当事人有下列违法事实,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当事人进口总经销的铂睿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生产日期:2020年8月12日,规格:400g/罐)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上述批次产品的乙基香兰素实测值为475.5μg/kg,香兰素项目实测值为296.6μ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复检,上述批次产品的乙基香兰素实测值为535.2μg/kg,香兰素项目实测值为335.4μ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查明,造成上述批次产品香兰素、乙基香兰素项目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MeadJohnsonB.V.生产线更换品种生产时,对生产管道清洗不彻底,致使生产管道中残留了前序产品含有的香兰素,造成上述批次产品的香兰素成分污染。当事人经营上述批次被香兰素成分污染的产品的行为,属于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的情形。当事人于2020年9月至11月从MeadJohnsonB.V.进口上述批次产品12330罐,其中外观瑕疵报废28罐、海关抽样10罐、广州工厂留样2罐,用作产品展示、介绍的非卖品643罐。当事人在召回上述批次商品1697罐后,抽取2罐自行送检,实际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入库1695罐。经销商实际售出9950罐。经第三方审计,本案的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29.44万元,违法所得共计60.289万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2021年11月16日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后,采取了有效措施积极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于次日开展召回工作,制定了召回计划、发布了召回公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案发后督促MeadJohnsonB.V.查找上述批次产品的不合格原因,进行自查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2022年1月23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出具《关于婴儿配方乳粉中检出香兰素有关问题的专家论证意见书》,按照WHO的评估方法推算,上述批次产品中的乙基香兰素、香兰素检出量引发食品安全等风险的可能性极低。当事人未接到消费者反映上述批次产品有不良反应的投诉。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29.44万元,没收金额60.289万元。罚没合计189.729万元。

经记者查询,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14日,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美赞臣官网显示,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为美赞臣品牌运营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奶粉抽检复检均不合格,美赞臣因食品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90万元

奶粉抽检复检均不合格,美赞臣因食品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90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 责任编辑:王若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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