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001219)职工监事李江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号)。
据悉,李江作为青岛食品时任职工监事,其配偶匡彩玉于2021年11月2日买入公司股票300股,金额9807元;又于2021年11月3日卖出公司股票300股,金额8874元。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众所周知,一家企业上市前都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长时间的辅导,其中包括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换句话说,只有充分了解法定权利和义务,知道自身的责任和底线,才有资格担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毕竟企业上市之后就成为公众公司,“董监高”作为股东聘请的代理人,要对所有股东的利益负责。短线交易不仅是上司公司内部人士对自身法定义务的违反,更是对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侵蚀。
在国内股票市场,每有短线交易出现,辩解理由便是:系相关亲属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均为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青岛食品的这次辩解也不例外,只是这一套路化的苍白辩解,市场大众能信几分?
A股上市半年不到,监事就被监管部门出示警示函,青岛食品内部管理可见一斑。
此外,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期间,曾多次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其中,2021年1月4日,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食品作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光明日报》更以《青食饼干再出质量问题,食品安全底线如何守牢》为名发表评论文章对其点名批评。
做食品,不能靠情怀,而是要靠良心来做事。只有实实在在做产品的企业,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有更长远的发展。一个食品企业,没有责任感,没有了对消费者的敬畏心,必然得不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更不要说企业的发展。经几代人努力共建的青岛食品品牌形象,如果因为贪图小利而毁于一旦,实在是得不偿失。
(来源:信网 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