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便利店购买打折商品,结算时却按原价结算。近日,市民刘女士反映她在青岛友客(李沧区中崂路东山民生市场店)买了3个面包,按照店里促销3个面包结账时应打7.5折,但店员却按原价给其结算。在询问后,店员称是会员才能享受折扣,但当市民表示想要退款以会员价重新结账,却遭到了该店员的拒绝。
来源:当事人
促销面包结账却被收了原价
2月6日晚上8点多钟,刘女士来到青岛友客(李沧区中崂路东山民生市场店),看到货架上面包正在进行“3个面包打7.5折”促销活动,随即拿了3个面包进行结账。
“当时是支付宝结账,我也没拿小票。出了店后,我看了一眼支付宝的结账单,才发现友客是按原价收取的面包钱。”刘女士称,按照支付宝账单,友客收取了17.3元。按照店内3个面包7.5折的促销活动,正常友客应收12.97元。“也就是说,友客多收了我4.33元。”
随后,刘女士当即折回了这家友客便利店询问原因,却被告知促销活动是会员专属,如消费者未主动出示会员号,自然也不能享受会员价。随后刘女士表示自己是会员要求退款,却遭到了这名店员的拒绝。
“店员说,是我结账没出示会员卡,让我下次长记性,自己报会员卡号。并表示该店属于加盟店不退货,店内搞的促销活动都是店里自己出钱,因此他们结账时不会主动跟客人要会员卡号。”这一番回复,让刘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认为即使消费者未主动报会员卡号,店家也应该在结账时尽到告知义务,且顾客当即折返要求退款,店家也不应该拒绝。“钱不多,但不是那么回事。”
来源:当事人
友客:出了店就不能退
2月21日,记者联系到了这家友客便利店的负责人。据负责人介绍,当日值班的店员,因态度问题店内已将其辞退。
而对于这名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店内的会员促销产品在货架上都有标注会员专享。如果消费者在店内结账时发现未按照促销价收款,店内当即要求退款是可以退的。但如果携带商品出店再折返要求退款,店内是不给退的。因为消费者没法证明这个商品属于店内。”
而对于消费者提出超市应在结账时,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有会员卡,尽到告知义务。这名友客负责人表示收银员并不会问,“都是消费者主动报会员卡号。”
律师:出店也应该退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超市都有会员制。其促销产品,根据经营理念不同,有的是面向所有消费者,有的则是会员制。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律师表示,商家有公示价格、提供安全等义务,没有会员卡提醒义务,会员卡的使用与否是顾客自由,商家是否提醒顾客也是商家服务自由。
刘乔乔律师提醒道,当消费者遭遇所买商品与超市促销价不一样的情况,首先要确认超市的标价上是否有注明会员价,或者提示要用会员卡才可享受特价。“如果有,消费者在购物付款后,发现未使用会员卡结账要求退款,在提供小票或账单以及商品后,无论是否出店,商家都应按照7天无理由退换的要求给其退款,不应以商品不属于店内为由拒绝。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以商品不属于店内为由拒绝退款,可投诉至工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消费者提供小票商品后,商家也应该举证商品不属于店内的证据,否则则应给消费者退款。”
其次,刘律师表示如果超市未在店内促销产品价格上标明会员价,却收取了消费者原价的钱,商家的行为则属于价格欺诈。“顾客可以投诉至消协,要求商家赔偿。”(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