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11月9日组织召开了“学习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共筑文明诚信网络环境”座谈会,会上通报了省消费者协会近期开展的山东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消费者发生过个人信息被泄露情况,个人信息泄露后,多数消费者因证据不足或者没有产生实质性伤害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同时,超四分之一的消费者不会阅读网络服务前的安全隐私协议和提示信息。
据介绍,为更好的了解我省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情况,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山东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主要调查消费者个人信息、电信信息以及网络服务信息泄露情况,个人行为态度,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认知等方面。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消费者发生过个人信息被泄露情况。网站被多数消费者认为是泄露个人信息最多的途径,其次是商家会员注册、房地产行业。个人信息泄露后,多数消费者因证据不足或者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伤害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有近两成的消费者表示不知道投诉举报渠道才被动接受现实。
电信信息泄露普遍。大多数消费者有电信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六成消费者接到过房产中介的骚扰电话或垃圾短信,五成多的消费者接到过小额贷款公司的骚扰电话或垃圾短信,五成消费者直接接到过电信诈骗电话。另外,还有消费者因为经常接到游戏推荐、教育机构、网络博彩平台的垃圾短信而苦恼。
网络服务信息易泄露。消费者对网络服务的信息安全充满质疑,网络服务被多数消费者认为会泄露个人信息,许多APP或平台在用户登录时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甚至存在过度索取消费者信息的情况。部分消费者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不够重视,保护意识不强,对网络服务的依赖性太强,超四分之一的消费者不会阅读安全隐私协议和提示信息。此外,安全隐私协议和提示信息不够通俗易懂和简洁明了,增大了消费者阅读难度。
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多数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使用比较谨慎,但仍有不少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不强,对个人信息持不在意、随便用的态度。消费者对身份证号格外重视,将其作为最重要的个人信息之一;其次是第三方支付账号、个人视频照片、网银账号等。六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会越来越大,八成多的消费者认为,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举措。
对此,省消费者协会倡议从个人、经营者、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四个维度全方位提升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消费者要重视个人信息保护,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养成良好个人信息保护习惯。经营者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自觉规范和约束网络经营行为,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和指导行业企业开展新型智能隐私防护措施,更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行为的监管与检测,建立专门的监督平台及机构,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和泄露个人信息经营行为。(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