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家永辉超市,事先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最新消息:永辉超市官方微博致歉
立即整改
今日凌晨,永辉超市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高度重视“永辉生活小程序收取1元包装费”问题,对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及其引发的社会关注,表示诚挚的歉意。
永辉超市表示,对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问题发生后,公司业务及技术部门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后续将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积极配合监管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同时,永辉一直视保障消费者权益为重中之重。再次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将不断完善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购物体验。
在微信小程序中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
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2235.8元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永辉云创”)因“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8059.2元,罚款3.2236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徐处〔2021〕042021000301号显示,经查,当当事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586号地下一层A区-1,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当事人在其运营维护的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中,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共201480单。违法所得8059.2元。以上事实,有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书证等相关证据为证。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于2021年6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市监徐罚告〔2021〕042021000301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指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仟零伍拾玖元贰角,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贰佰叁拾陆元捌角。
天眼查显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辉超市证券代码:601933)法定代表人张轩松,注册资本为951628.561万人民币。永辉超市于2010年登陆上交所挂牌上市,目前总市值为414.91亿元。
永辉超市官网显示,该公司目前已在全国发展超千家连锁超市,业务覆盖29个省份,585个城市。位居2019年中国超市百强3强、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6强。(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