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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撤诉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02-14 15:35:44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于2月11日公开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月1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于2月11日公开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抖音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撤诉

  裁定书显示,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据了解,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为“抖音”平台运营公司。

[ 责任编辑:徐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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