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精神文化需求持续增强,文博热不断升温。一些地方却趁着这股热潮打起了文物的“歪主意”。
地处南方的巍峨“长城”、不在陕西的“兵马俑”军阵……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规模庞大的复建仿建文物。其中不乏粗制滥造、讹传历史者,却借假生财,甚至打着真文物的名号建成景点吸引游客。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复建仿建文物缺少文化内涵、资源浪费巨大,还可能因传播失真信息造成不良文化影响。
遍地开花
崇山峻岭之中,青砖砌就的“长城”蜿蜒伸展,其上还有垛口、烽火台,与北京八达岭长城外观极为相似。但这段“长城”却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当地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景区的观光长廊景点。
▲山寨“长城”
该景区负责人介绍,2012年景区开始筹划建设这一观光长廊。记者发现无论是在其推介短片还是景区官网介绍中,这一景点都主打长城的“擦边球”,称“北有八达岭、南有怪石岭”。
无独有偶。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的五千年文博园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间由上千个水泥制成的“兵马俑”组成的军阵,与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的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兵马俑坑有较高相似度。而2019年,陕西盛唐时代古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称其将在陕西省大荔县启动“大明宫复建工程”,以3.23平方公里的营建规模和1∶1的建筑比例复建大明宫,还将启动唐长安城缩建工程。该项目随后被紧急叫停。
▲山寨“兵马俑”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不仅大型单体文物的复建仿建时常可见,一些重要历史文化遗迹、世界文化遗产也成了复建仿建对象。不仅天安门、故宫、长城、兵马俑等被复建仿建,而且埃及金字塔、埃菲尔铁塔、狮身人面像等一些国外著名景点也都可以在我国找到“复制品”。仅山寨版“天安门”就多达十余处。
▲山寨“狮身人面像”
山寨文物还迈出了国门。例如2017年,欧洲某国举办展览,称“引进了170座兵马俑全尺寸复制品”。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凤说,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对秦始皇兵马俑保护负有国际法上的义务。对兵马俑的复制行为破坏了兵马俑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同时也违反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有形无魂
记者采访的多位文博、旅游行业专业人士认为,我国旅游市场的持续增长和文博热的兴起,间接催生了这些山寨文物,它们以旅游开发为名一再出现,不断引发质疑。
不少山寨文物造价高昂浪费巨大,破坏了当地原有的自然与文化风貌。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的“长城”全长超4公里,建设耗时五六年,投资超1亿元。
有的仿建文物引发来自海外的法律诉讼,影响国家形象。河北省一处创意园曾建山寨版“狮身人面像”,因埃及文物部门的强烈反对而被拆除。
一些仿建文物因粗制滥造,对历史文化进行错误解读,造成不良文化影响。文化遗产不仅是传播历史知识、文化知识的重要资源,更是一个民族千百年来所积淀的文化自信和审美品位的体现,粗制滥造的仿制品因信息失真,恰恰扭曲了这种历史传承。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与历史研究所所长王长寿认为,许多文物复仿项目背后是利益的驱动,以粗制滥造的文物吸引游客,这样的假文物有文物之“形”却缺少文化之“魂”,伤害了文物本体的历史性、艺术性等文化内涵,这种做法不仅误导了公众对历史文物的认知,同时也给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杜晓帆认为,照抄、照搬只能复刻文物的表形,并不能外化文化遗产的内涵和文化底蕴,一些地方通过复建文物走发展旅游的“捷径”,不仅不可持续,还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误导公众对文化及文化遗产的认知,严重制约本土特色文化旅游的发展。
“虽然可以节省一定的设计费用,但从经营状况来看,大部分山寨景区的热度只是昙花一现。”江西财经大学江西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曹国新告诉记者。
制度亟待完善
曹国新指出,当前我国的旅游资源产权制度尚不完善,风景名胜区外观设计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这是山寨文物频现的原因之一。
例如,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指出,复制、拓印文物,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未依法区分等级的文物不得复制、拓印。但是,目前出现的山寨文物大都回避对文物的“复制”“复建”,而以影视城、旅游项目,甚至办公楼、防火工程等名目仿制仿建。
相关制度不完善,让一些山寨文物景点屡禁不止。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的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周边,曾展出过“双眼皮、红嘴唇”仿制兵马俑的世界八大奇迹馆,多次受到舆论质疑。2016年,西安市临潼区的世界八大奇迹馆和秦陵地宫、鸿门宴博物馆等3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西安市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认为这些景区存在标识牌不规范、部分展品制作粗糙、解说牌不准确等问题。而今年国庆长假期间,这家重新运营并已更名为“世界八大奇迹仿真馆”的景点,再次受到游客诟病并停业整顿。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魏翔建议,让文物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还是需要扎根本土、挖掘和认知自身的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创意与重新构建地方文化生态,科学利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文物旅游。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还需完善文物仿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细致、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解决文物保护执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景区开发审批过程中加强指导,避免丑化、异化文物,外观设计经第三方专家团队评估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通过建立景观仿制授权机制,健全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文物原真性。(杨一苗 陈毓珊 张紫赟 王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