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2月25日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文件明确了景区开放的总体要求,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2月25日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文件提到,景区开放要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不搞“一刀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暂缓开放,疫情中风险和低风险地区旅游景区开放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景区游览管理方面,应严控游客流量、防止人员聚集、落实实名登记。
2月22日,游客戴口罩在西湖边散步。
文件明确了景区开放的总体要求,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文件提出,景区开放总体要求有三条:一是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不搞“一刀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暂缓开放,疫情中风险和低风险地区旅游景区开放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决定。二是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三是主动做好宣传引导。要从防控大局出发,主动做好公众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避免因景区开放造成大范围跨区域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或引发公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
文件要求,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减少召开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
文件要求,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加强清洁消毒。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医务服务。有条件的景区要准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实施分区分项开放。各景区应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所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确保设备安全。应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文件提到,要强化景区游览管理。严控游客流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采取适当方式完整记录入园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加强游客防护,游客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园,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加强现场巡查,应增配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加强防控知识宣传。
文件明确,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做好应对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暂时关闭景区,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