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郭冀川
法治化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监管层一直要求,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方案中,就强调了要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增加法治供给。
近年来,我国证券监管逐渐从以往强调前端的审批核准,转向重视中端和后端的监督与执法,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通过严厉的行政和刑事手段打击证券欺诈行为,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救济、补偿渠道,维护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如引入适当性投资者制度,严打内幕交易、市场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成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两家专门机构等,建立了一套立体化保护机制。然而,针对证券欺诈的执法机制,所受局限较大,相关的民事诉讼改革难以迅速推进。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只有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少数情形,投资者可以就此提起索赔诉讼,同时,由于我国在诉讼制度设计上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集体诉讼制度,投资者维权力量薄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对记者表示,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集体诉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相比现行的自诉、委托或代理人诉讼等方式,集体诉讼可以调动大多数投资者的索赔积极性,更高效地维护投资者索赔权益。配合投资者民事赔偿基金等机制,这一系列措施能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产生巨大威慑力,既减轻了行政干预,也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目前的投资者保护仍然缺乏强大的法律支持,特别是在投资者民事索赔方面,很多上市公司在违法违规后,投资者即便是诉讼胜诉,也存在耗时长、获赔少的情况。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麻新城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对上市公司发起民事诉讼的数量也大幅增加,但诉讼流程和诉讼时间依然不是普通投资者可以承受的,不得不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进行,如果能够简化相关诉讼手续,加快判决流程,将会极大的鼓励投资者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