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发布《第十二届全国工笔画作品展征稿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明,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工笔画学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2025年5月在江苏省美术馆联合主办“第十二届全国工笔画作品展”,本次展览展出工笔画作品约380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稿。
投稿作品须是2021年以来(含)创作完成的中国工笔画新作,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根植传统中国画的深厚文脉,体现中国传统美学的当代新发展。鼓励以“精微广大”的工笔画内在精神为核心的在形式和语言上做创新与突破,可以是现实观照、传统新像、文本再造或玄境映像的任何主题。中国画作品装框(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以下为《通知》原文——
第十二届全国工笔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发展;呈现和检阅近五年来中国工笔画的创作成果和学术水平,推介和发现中国当代工笔画优秀作品及人才,呈现多层面、全方位观照现实生活、抒写人民史诗、讴歌新时代的崭新画卷。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工笔画学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主办“第十二届全国工笔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工笔画学会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江苏省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杨志纯、陈孟昕
副主任:刘万鸣、贾广健、王 平、朱 斌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法、王牧羽、王海滨、王冠军、王菲菲、安 佳、
许向群、孙 蓓、杜松儒、李 伟、杨 萍、张 见、
陈 林、陈湘波、罗 翔、罗拥军、段泽林、莫晓松、
夏荷生、徐 累、徐惠泉、栾 剑、章 云、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王牧羽(兼)、王 法(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刘 吉、栾 剑(兼)
展览统筹:王晓丹、周秀琴、吴 扬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5月
五、展览地点:江苏省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工笔画作品约38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学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
投稿作品须是2021年以来(含)创作完成的中国工笔画新作,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根植传统中国画的深厚文脉,体现中国传统美学的当代新发展。鼓励以“精微广大”的工笔画内在精神为核心的在形式和语言上做创新与突破,可以是现实观照、传统新像、文本再造或玄境映像的任何主题。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装框(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学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王晓丹,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第十二届全国工笔画作品展。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