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中国画、油画)初评工作已结束,经过评委严格、公正的评选,共评选出初评入选作品600件,其中中国画作品410件,油画作品190件(初评入选名单详见附件)。
现进入复评准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收件时间:5月25日-27日9: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收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777号山东美术馆北门,邮编250014。
三、收件联系人:程老师13969010455
四、中国画作品要求
1. 作品装框后外沿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超尺寸作品不予接收。
2.作品须自行装裱在硬板上,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注:装框请勿使用玻璃、塑料膜)
3.作品须有泡沫垫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
4.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必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五、油画作品要求
1.作品装框后外沿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超尺寸作品不予接收。
2.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3.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需装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4.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必须粘贴《作品登记表》。
六、参评作品必须为公布的初评入选作品,不得更换。
七、作品请妥善包装,安全运输,不接受到付。参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在初评入选名单内的作者,作品不参评,请勿寄送作品,并由此产生的邮寄、保险、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
附:初评入选名单
(来源:山东省美术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