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出古意 淡不可收
——邹方臣的人品与书品
司空图云,“娟娟群松,下有漪流。晴雪满竹,隔溪渔舟。可人如玉,步屟寻幽。载瞻载止,空碧悠悠,神出古异,淡不可收。如月之曙,如气之秋。”此为二十四诗品之清奇一品,在我的心目中,方臣是有着这样品格的高雅之士,初见如此,长处依然。
方臣未到济南之时我们并不熟悉,他到省书协工作以后我们才逐渐走近,我成了他丰富精神世界的领略者和分享者。我深深地感受到他精神世界里有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意志存在,即使是在受到束缚的时候,他能依然平静如水、泰然处之,但心中的放纵洒脱与壮思风飞却依然在飞涨着,渴望冲破思想的藩篱,进入自由的维度。
方臣一直在忍受着这样的孤独和束缚,在秩序的空间里谈笑风生,所以,我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张力,一种饱含着对生命无限热爱和激情的张力,这样的张力和他的自由精神融合在一起,组成了方臣对于生活和艺术的一种认识精神。当他把这样的精神放诸书法的长河中时,他便在瞬间赢得了整个世界——他生命里的天壤。
是这样的,看他的作品,无论是大幅的行草还是小手札、册页,这样的精神都充斥在纸面上,让我们如同直面了他本人。北宋晁补之《鸡肋集》有云:“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所独得。”临帖是学习书法的必经之路,但因为临帖人的心境和思想不一样,所以临帖的和创作的状态就有很大区别。
我所理解的邹方臣是有着奇的思想的,汤显祖《合奇序》云,“予谓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恍惚而来,不思而至,这是一种至高的境界,写文章如此,写字更是如此,说白了,就是经过深思熟虑融通化合之后在自己的心中形成一种品格:自然生发而又超出常规表现,其实就是创新而又不做作的境界。
方臣初学写字时就是如此,不经意就得奖入展,然后一路走来,如行云流水般完成了个人艺术境界的攀升。对于此,他是颇有点得意的,而这种得意在他的世界里是散布在人生处处但又绝不表露出来,或许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神出古异的境界。
学古而不泥古,能与古不同,笔下尽情地表现自家面目,是他自己在深刻地学习古人之后而对于古人精神的全新理解,这种做法是十分高明的,颇有古人风范,米芾、王铎学二王而不墨守成规,最后都成为一代宗师,方臣一出手就有超出常规的举动,所以,我不以常规之理看他。
庄子云,“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导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方臣身上有一种天然的淡雅气息,人长得如此,穿衣打扮、行为举止亦是如此,让人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之情。
然而,我看方臣淡然的背后似乎挺立着雷霆万钧,他的骨子里有一种十足的傲气,可是他把这种傲气悄隐在淡雅的背后,而这两种气质交融在一起,便形成了他个人品格的另外一个特色:淡不可收。这个词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形容雅到极致,一种是虽然淡雅但并不顺从,我喜欢第二种理解,方臣就是如此。他这样的品格表现在其书法风格上形成了两种特点:一是不循规蹈矩于临摹的不差毫厘,而是在他所理解的精神状态中进行意临,这实质上是他奇崛思想的体现。
他从不刻意通临法帖,发现一节比较好的字,就集中进行临摹体味,直到完全吃透,这是他在技的层面上进行细致的锤炼,实质上也是他接近道之境界的体现:要把字的精神吃透。二是他在平铺直述的书写中完成了对于气势的统御,方臣淡雅作品的后面有一种惊涛骇浪在酝酿、在鼓涨,形成一种截然不同于表面的气象,在作品深层次的境界里形成一种矛盾的对抗,而对抗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足以产生震撼生命世界里的艺术精神。蔡襄云,“书学之要,惟形神气为佳,若横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且不和书者所为耳。”
方臣常对我说,看过大量的展览作品之后,越来越感觉自己写的字已经无法完全适应展览的路子。我知道这是他谦虚的说法,然而也是在他在深知书之后在心灵深处的顿悟。所谓文人相轻、文人自负,极少有人能坦然地进行自我否定,因为否定自我则意味着要部分地否定世界,这是从人心到道义都极难为之事。
然而,方臣这样做了,而且,他还能在自我否定的同时再次崛起新的追寻意识,他的生命世界里充满了拼搏不止的活泼泼的生机。在这样的追求中,他的脸上永远都洋溢着微笑与满足,这和他的生活世界完全吻合,从他的身上能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安静,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巍然挺立的静然,是文克尔曼所说的“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我们能够给与的,是从这样一个淡然、奇崛、上进的青年书者的眼神里找寻他对于世界的最大关照——用心写字。
(文/吕文明)
作品欣赏
(来源:黔艺空间)
书法家简介
邹方臣,一级美术师,中国书协新文艺书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考级中心考官,中国书协“翰墨薪传”工程全国师资培训首批专家教师团成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山东省书协书法行业建设委员会主任,山东省书协王羲之书法院执行院长,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城建学院书法专业带头人,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书法教育专委会会长,山东东西方比较文化学会书法院院长。先后结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首期研究生课程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传统绘画高研班。书法作品荣获山东省第四届、第十二届泰山文艺奖一等奖,首届国展菁英展十佳。参加中国书法最高奖—首届,二届,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等重要展览。担任全国第二届大学生书法比赛监审委员。多次担任山东省书协主办展览评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