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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中国画、油画)启动征稿,初评收作品照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3日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1-12 09: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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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将以优秀的美术作品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艺术的形式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展现新时代的多彩画卷和精神气象,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充分展示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来山东省美术创作的新面貌和新成就,并配合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展区作品征选推荐,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山东美术馆将于2024年6月在济南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中国画、油画)”。本次展览将按中国美协所分配名额征选中国画、油画作品选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相关展区的评选。

一、指导思想

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赓续中华文脉;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相协调。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山东美术馆

三、展览时间、地点

2024年6月、山东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400件,其中入选作品约300件,优秀奖作品约100件(具体数量将按中国美协分配推荐名额定)。

五、展出画种及尺寸规格

中国画:

1.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须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装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作品背面及外包装均需粘贴《作品登记表》。

2.作品装裱(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厘米。

3.为避免作品在展出和运输过程中损坏,装裱成卷轴和使用玻璃镜面的作品不予接收。

油画:

1.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画面背面及外包装均需粘贴《作品登记表》。

2.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厘米。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六、征稿要求

1.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2.欢迎全国各地山东籍作者(以身份证号或户籍所在地为准)以及在山东工作的作者(以现工作单位为准)投稿。

3.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两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4.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

5.重大题材创作、超规格作品,须向本次展览组委会申报批准,由本次展览组委会上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6.复评送展作品一律填写《作品登记表》,表格在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https://meishu.sdwenlian.com/)下载,请作者自行打印,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整。

七、评选办法

展览评选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高清晰作品照片,每位作者每个画种仅限选送1张,照片尺寸统一为12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创作时间、年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是否新文艺群体相关信息。初评结果将及时在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八、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设立“入选作品”和“优秀奖作品”。其中,“优秀奖作品”原作将由主办方推荐选送到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中国画、油画展区参加全国美展评选,获奖送展名额将根据中国美协分配名额确定。

2.画展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入选作者和优秀奖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并具备申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计3分)。

九、收初评作品照片时间、地点

1.初评收作品照片时间:2024年5月1日至5月13日止。(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2.作品照片寄送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省美协1208室。邮编:250021

联系人:李岩  0531-68978528

(注:邮件请注明“全国美展”)

十、其他事宜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侵权、模仿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除中国画、油画,其他画种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术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详情请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要求,由作者直接报送相关展区参加评选。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1月

(来源: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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