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流行语、流行说法,细究一下还是蛮有意思的。比如“书法本体”,就是最近几年的一句流行语。朋友们都喜欢说,似乎大有泛滥之势。
两平尺小字篆书临黄宾虹
“本体”这词儿,显然是来自西方哲学的一个范畴、概念。因为当年上大学时糊里糊涂读过一点专业教科书,稍微了解一点,当然也是皮毛而已。康德哲学中的“本体”,本身就是指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那时大学课堂上是以唯物、唯心划分哲学阵营的,康德的“本体”思想自然要受批判。读文章遇到这样的词儿,至今我还是本能地绕开不去理会,这是否算是那年月落下的“病根儿”?这几年写点议论书法的文字,之所以总是不喜欢用那些西方式的范畴概念说话,除了自己当年专业学得不精不透心里没底以外,觉得能用本民族习惯的话语说清楚的事儿,也实在不必要舍近求远麻烦西方人。再说,把中国书法的事儿说给中国人听,更没必要绕这么个大弯子。因为有时候,这么一绕,也很容易把简单问题绕复杂,让不熟悉西方话语方式的同胞们越听越糊涂。
西方没有书法这门艺术,自然也没有“书法本体”这个说法。但西方当然有艺术,西方人用哲学思想研究西方艺术,所以有了“艺术本体”的说法。我们今天一不留神说出来的“书法本体”都是从“艺术本体”这里衍生出来的。所以,要真正弄明白“书法本体”是咋回事儿,还必须先弄明白“艺术本体”是咋回事儿才行。十七世纪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最早提出并命名了这一哲学用语,原文是“ontology”。《牛津英语词典》的解释是“对于存在的研究或科学”,而且规定“ontology”是形而上学的分支,研究的是存在的本质,属于哲学范畴,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本体论”。也看过一些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章,虽然大家理解并不完全一致,有些观点和看法甚至完全相反,但我想这位郭克兰纽最早提出并命名、并且被《牛津英语词典》收入且作出明确解释的说法,应该是最靠谱的。按照这个说法讨论问题,大致不会偏离太远。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个解释很明确,“本体”是关于存在的本质的研究,研究嘛,当然不是现象的描述,不是有确切指向的定义和结论,是不确定状态的“活物”,而不是“死物”。再有一点,就是属于“形而上学的分支”,就是越过或说超越枝枝叶叶的现象展开思考,也就是毛主席说的“透过现象看本质”。为什么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呢?因为现象总是花里胡哨五花八门,太容易干扰对于“存在的本质”的认识和把握。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我们也都有太多这方面的体会。把握事物的本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其实真的并不容易。哲学是什么呢,就是帮助我们干这个“麻烦活儿”的。因此又说回来了,先别急着把哲学等等看似与书法无关的劳什子学问从“书法本体”中撇出去,要说明白“书法本体”这回事儿,还真的就离不开这些劳什子学问。
若觉得这样讨论问题有些累,我们不妨再回到咱们自己的哲学上来,可能会看得更清楚一些。我们的诸子百家很是热闹,儒家、墨家、名家、法家、兵家、阴阳家、纵横家,等等等等,热闹归热闹,其实都没有建立过什么“本体论”,甚至几乎没有触及到关乎世界本体的思考,更别说研究。只有道家,老子才是第一个将思考的触角伸进了“本体”问题的领域,提出了“道”这个形而上的概念范畴的。所以,老子因其创立的道家学说,成为第一个提出并开始构建“本体论”的中国哲学家。若读一点中国哲学史常识,这问题并不深奥难懂,也可以说浅显得很。“道”是什么?《道德经》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清清楚楚地作了回答:“道可道非常道。”我们在大千世界里,凭借眼耳鼻舌身获得的枝枝叶叶的现象都不是,只有超越那些东西之上的“非常道”之“道”才是。所以又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不自器”。据统计,“道”这个字在《道德经》中先后出现了七十三次之多,不同语境中的意义自然也会不尽相同。但正如研究老庄哲学的专家陈鼓应老先生所说:“老子把思考的范围由人世扩展到宇宙,这个意义上的‘道’不可名,因为它无形。‘道’如果有形,就成了具体之物,而老子认为‘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源,‘道’先于任何可以称谓的东西。有名就会被限定,勉强用‘道’来称呼,只是为了方便起见。形而上的‘道’落向经验世界,作用于人生,就称为‘德’。‘道’跟‘德’各家都在谈,老庄把‘人道’跟‘天道’相关涉,提升到宇宙本根的层面,探讨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从天地的起源、万物的本根,带出天地人整体性的思考。”在之后的中国古代哲学中,本体论叫做“本根论”,它指探究天地万物产生、存在、发展变化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的学说。中国古代哲学家一般都把天地万物的本根归结为无形无象的与天地万物根本不同的东西,这种东西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没有固定形体的物质,如“气”;(二)抽象的概念或原则,如“理”;(三)主观精神,如“心”。这三种观点分别归属于朴素唯物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也就是说,从本根、本体上讨论这个世界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盆盆罐罐,别管你是哪种主义,最后都归结到“气”“理”“心”上去,这就是我们的古人关于世界本体的讨论。其实,“本体”也罢,“本根”也罢,东西方的学问智慧从高度上说也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说到这个份儿上,什么是所谓“本体”,也就不玄秘了。若再不明白,就是或者不想明白,或者故意打岔。
两平尺大字草书杜甫诗
要言之,事物的“本体”是“本根”之意,是形而上的,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研究、体悟,但不等同于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的“本质”因事物的具体属性及其规定性,会呈现出各自具体的“本质”。
还是回到书法以及书法本体的讨论。近些年来,书法是视觉艺术等等说法,其实就是没有在书法本体论的层面上展开讨论,才导致出现了对书法本质问题认识不一而足的种种问题。因为说书法是视觉艺术,显然是在现象描述、归属分类层面上说书法。就像说“玻璃杯是一种容器”,这是分类;说“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也是分类;而说“老虎是一种金黄色皮毛的凶猛动物而且会吃人”,就是既描述又分类。但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在“本体论”(亦即“本根”)的层面上说事儿了,因为既不是描述也不是分类,而是触及到了关于人的本质的思考、体悟和研究。很多朋友老是坚持说,书法就是视觉艺术,这说法没错。是没错,说杯子是一种容器错了吗?说人是一种高级动物错了吗?当然都没错,只是没有在“本体”层面上展开关乎杯子、人及其“本质”的思考和研究。饶宗颐先生说“书法不是视觉艺术”,牛津大学的柯律格教授说“书法不是抽象艺术”,他们虽然没有给出“书法是什么”的答案,但提出这个问题是很有意义的。朋友们不要急着反驳,而应该冷静下来,在这两位先生的问题中沿着这个思路思考下去,这才是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可是,很多朋友大多对两位先生的发问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并且还可能认为:一位是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的学者,一位是根本不写毛笔字的老外,他们本身就不属于“书法本体”之内,来我们“书法本体”瞎掺和什么呢?在种种议论中,真有把“书法本体”理解成“书法本身”、“写字本身”甚至“书法和书法家小圈子”的,这种理解最幽默。
把“书法本体”错误地等同于“书法本质”,是造成当下胡乱引用“书法本体”这一哲学概念以及由此引发书法创作理念狭窄化、浅薄化的主要原因。书法本质显然是指关于书法艺术这一特定事物与现象的内在规定性的概括,指向书法创作以及创作所呈现的作品和对作品的阅读延伸等方面。从创作者角度来看,书法本质还应该包括:书法创作主体——人、书法创作工具、书法创作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与载体之间的关系。而作为创作主体,具备创作意向或者受环境影响准备创作,产生创作的渴望并进行构思,书写过程中的体会和瞬间随感受而作出的调整等等,这些都是书法本质中主体角度所包含的方面。从客体的角度来看,书法创作的载体——笔、墨、纸、砚、印章等等,也是呈现书写创作的重要方面。从各种关系方面去看,能够促使创作者进行创作,并付诸实践完成作品,重新与周围事物和受众构成各种必然关系等等,也是书法本质具体的构成部分。书法本体与书法本质,一个是关于书法艺术的形而上的“本根”,是一种体悟,即“本体论”;一个是关于书法艺术的具体的内在规定,是一种认知,即“认识论”。两者不能,也无法混淆。由于许多引用者在引用“书法本体”这一概念阐述创作理念时,潜意识里调换了两个概念,进而衍生出一堆关乎书法创作的具体技法、方法及视觉形式、效果等等说法,并且用“书法本体”这个未经深究的西方哲学范畴演绎之后的“洋名词”含混概之,便导致了种种混乱。而之所以发生两个概念的调换,并进一步将书法本质理解为一堆具体“操练”的技术技法,源自两种情形:第一,书法进入当代,展厅效应得以凸显,使得人们对一件艺术作品的整体感受产生了一定的变化。比如,受展厅大小的影响,人们会将关注点首先集中在作品的“第一视觉效果”上。当阅读者同时又是创作者的时候,那么这种作品创作意识一定会影响到创作者的创作方式,因此从创作主体角度很容易把视觉效果作为首要的创作构思。随着彼此交流和相互影响的展开,趋同性的思考方式让多数人都开始将围绕“视觉效果”的形式构成、空间章法对书法艺术做出思考,最后把技术操练的种种“艺术手段”当成了书法本质去理解,研究这些形而下的“表达方式”就当作了书法创作的全部。第二,当代艺术的学院教育模式,课程中呈现的多半是对已有的经典作品的解读、研究、临摹、训练等等。在解读已有的经典作品的时候,各种专业词汇和专业概念自然渗透较多,各种书写技术的研究也很快变成了可以言说、践行的具体“操练方法”。有了这些方法,大家在面对未知领域的时候都以这种惯性的“方法论”去研究去欣赏阅读一幅幅作品。这样一来,书法本质就自然而然被曲解为已有“方法论”的认知践行和未知“方法论”的研究展开。
两平尺小字辛稼轩诗
以上两种情形实际上是将技术手段和艺术表达方式作为本质的全部,将书法本质的研究狭窄化,从而忽略了书法创作从主体角度进行观照。一个艺术家的语言方式、审美倾向都是由自己对于世界和周围事物的感受积累而形成的,对于表达和言说的内容都是内心积淀和长期酝酿而产生的,这些“内容”一旦形成便会以各种形式化为笔墨痕迹呈现出来,比如王羲之《兰亭序》、怀素《自叙帖》、颜真卿《祭侄稿》、杜牧《张好好诗》、苏轼《寒食诗帖》等,就是其文本内容、书写状态以及具体的书写技法等等综合而成的“艺术内容”的化现。而因展厅效应影响、学院教育灌输,错把“视觉效果”或者“艺术效果”当成了书法艺术创作研究的“本体”,不仅狭隘,而且十分有害。一旦形成了这样的创作理念和创作风气,不仅始作俑者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还会得到更多不明就里醉心表面形式的年轻创作者的支持和追随。至于把书法本体理解为书法以及书法圈子“本身”之意,就更荒唐了。
这几年喜欢写一些文字,也是出于喜欢对“书法本体”问题做一些不着四六的思考,提出一点浅薄的看法,但我从来不用“书法本体”这个概念范畴,就是怕越说越说不清楚。我赞同并多次引用当代哲学家叶秀山先生的一个观点,即“书法就是书法家说话”(呵呵,又一个“书法本体”之外的“掺和者”),这说法似乎一点也不哲学不玄虚,看来搞西方哲学的哲学家也担心那些西方哲学范畴概念术语一不小心把这个问题“搅和”乱了。因为引用得多,竟被朋友们误认为这句话是我的原创,在此郑重声明,这是叶先生一九八〇年代末在其《书法美学引论》里边提出来的。我至今仍然觉得这个说法比较深刻:是不是书法家,基本技能过不过关,当然要解决好这一系列“形而下”的问题;但能不能“会”说话,能不能把话说“好”、说“高级”,却实在撇不开“形而上”的诸多问题的纠缠。我还是那句话,技能是用来体现内容的,不是用来表现的。就像说话写文章,字词句的运用,语法修辞的掌握,当然很重要,这个“重要”怎么说都不过分。但,是不是说出有水平有见地的话、是不是写出有深刻思想的好文章,远远不是个字词句语法修辞熟练不熟练漂亮不漂亮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那几个老词儿,韵味啦,内涵啦,意境啦,境界啦,等等等等。我写文字的时候也尽量绕开不用这些词儿,这些词儿不仅“高大上”,也实在有点儿“萌萌哒”。我就喜欢用一句“我在乎书法里边有意思的那点意思”来搪塞,我说“在乎”,显然是更看重的意思,我可从来没说过我不在乎用笔结体章法构成视觉形式等等,更不是说我这些方面的功课都做好了,相反,我之所以这样思考问题,恰恰是想寻找把那些功课如何做得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因为,这些思考带给我们的启发明明白白就是:这是关乎人的脑子和心灵的问题,显然不是单纯“手腕子”的问题。既然关乎脑子和心灵,就得把思考的参照和领域扩大一点儿,储备的资粮攒足攒充分一些。就像我们的古人,把点画看成高山坠石、万岁枯藤、千里阵云、屋漏痕、锥画沙,乃至胸襟怀抱、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如其人,甚至字中有天,无非心中书法茁壮在先,然后看天看地看人生才无不是书法。若认为书法家们爱好一点儿文史哲甚至关注更远更偏一点儿的领域就是“跨界”,就冒犯了“书法本体”,这关于“书法本体”的讨论还真不好深入下去。人们习惯说“诗书画印一体”,细想来,这个排序看似约定俗成,其实背后也有着深刻的原因和理由,颠倒了说还就是不成。“诗”和“诗意”安在书画印的“脑袋顶上”很合适,合适得竟无法撼动,因为“诗”和“诗意”就是书画印“脑袋里的事儿”。换句话说,“脑袋里的事儿”也就是书画印“本体”里面的事儿,是其“本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像齐白石吴昌硕林散之们一个个拼了老命写诗不止,其实还真没离开这“书法本体”,尽管他们根本没听说过这个样名词儿。因此,真要哭着闹着寻找“书法本体”吗?睁开眼睛可能看不到,而闭上眼睛看可能就看见了,正如唐代的亚栖所说“只可心悟不可目及”。而若把“书法本体”理解成写字以及写字的种种技术要领,那无疑“写字匠”“馆阁体”以及黄自原的“结体九十二法”,倒统统都成了最“本体”了。
呵呵,可爱的“书法本体”!
(文/于明诠)
(来源:古戈尔艺术)
书法家简介
于明诠,现为山东艺术学院教授,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系中国书协行书委员、中国书法院研究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著有《是与不是之间》《我在乎书法里边有意思的那点意思》《书在哪,法是个啥》《闭上眼睛看》《中国书法全集.黄宾虹林散之陶博吾卷》《书法篆刻教程》《单衣试酒》《中国陶瓷印.于明诠卷》等二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