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时代艺术史都面临着时代精神与时代审美的双重构建与抉择,这就表明,形式史与精神史并不单纯的存在,而推动艺术史的进步,恰恰是时代文化精神与审美形式风格方面的主体性构建。书法史也是如此,时代的文化精神与审美形式从来都不是单独存在的只有文化精神与艺术的审美形式有动机的,书法艺术才有了生命力。这种生命力的形成,就是一种文人化成的艺术美,在中国书法史上被称之为书法艺术的作品,本身就是一个美的事物。书法艺术之所以产生美感,就是因为书法作品通过精湛的技法到书家表现的精神修养而体现出来的艺术美的本质。
由于自20世纪始,“丑”在西方美学领域开始进入审美视域,这也标志着审丑时代来临。美学家蒋孔阳指出:“丑在传统美学中只是一种否定的力量,而到了20 世纪现代主义美学中,则丑与荒诞代替了崇高与滑稽,成为非理性审美理想的标志。而美学领域“审丑”观念转变的根本则是西方现代及后现代哲学中“审丑”观念的转变。如果说,康德美学通过对崇高、优美、审美形式的阐释和范畴建立,力图将美学与哲学加以分离的话,黑格尔则充分强调美学与哲学的结合,甚至在他看来,美学即艺术哲学,因而,他才说出那句名言,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20世纪以来,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性扩张,两次世界大战与随后的世界冷战格局,各种矛盾日益突出,人与自我、他人以及社会的关系被扭曲和异化,西方理性哲学的地位逐渐受到质疑与挑战,正如姜寿田所言:“20世纪西方哲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即是人与物——对立问题。也即二元价值观支配下的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的对立紧张问题。而人文学科则旨在救赎人的精神,重寻意义与价值。美学即是哲学承担人类总体性问题及人文价值追寻的一部分。”叔本华最早对西方理性主义哲学提出质疑,他以绝对感性代替绝对理性作为认识世界本体的方式。他认为唯有求助意志才能化解主客观的对立,他认为人是在无边的苦海中挣扎,因此,他极为重视丑感。随后,尼采对传统的理性主义予以反抗,提出“上帝死了”、“重估一切价值”,强调在寻求痛苦、挑战痛苦、征服痛苦的过程中寻求生命的意义。因此,尼采认为丑成为一种承载着非理性与残酷意志的存在。随后的存在主义、后现代主义思潮对“审丑”进一步推崇。周来祥在《古代的美近代的美现代的美》中言之“丑的对立已否定着事物矛盾的联系性与统一性,在本质上已有不合理性、不正常性,荒诞则进一步把这种不合理、不正常性继续向两极发展。”荒诞作为丑的扩张的极致,它颠覆了人类既有的审美理想。在这样一个西方审美历程的发展过程中,丑的因素不断增殖。
我们回顾当代书法美学的学科的奠基与建立是在81年书法美学性质论战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次美学的争论,关键在于书法美究竟是一种反映客观外物表象的美还是表现主体精神强化抽象美的类型。由此,陈振濂在《书法美学大讨论综述》中评价写道:“对书法美的深层内容所涉不多,仅仅停留在表层上展开。凡此种种,都显示出当时书法界仓促上阵应战的一面。明显地影响了它的总体价值。”这便决定了书法美学在理论上的仓促性和先天不足。当代书法美学虽有所推进,但是却没有能够从现代性、本土性和宏观文化性层面对书法美学加以推动与深化研究,导致当代书法美学在研究的范畴内容上,也没有能够把握揭橥出西方现代美学与本土美学精髓。
随着21世纪审美共识的破裂,当代书法的走向与审美取向又将成为一个严重而又极具挑战的课题一。面对现代性之途,当代书法又何去何从?是侧身后现代书法本体消解笔墨游戏?还是从传统的文化精神层面寻源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场阈,这一切都预示着当代书法美丑标准问题。问题来了,如果“丑书”取法高古多元,融入残垣断碑,如北碑、汉碑、墓志等丰富之内容,彰显出书者的性情、学养与文化精神所在,将其本质通过书法表现出来,虽丑实美。虽然“丑书”不被人们所欣赏与理解,是由于教育文化修养等层次所不同造成的。康德曾在《审美判断力批判》中所言,“建立鉴赏(美学)的真正入门是道义的诸观念的演进和道德情感的培养, 只有在感性和道德情感达到一致的场合,真正鉴赏才能采取一个不确定的形式。”因为作为人文学科,美学始终立足审美感性与生命经验,它与心灵生命相关。
自古以来,并无“丑书”一说。“丑书”并不存在,“丑”是相对于“美”的一种审美对象,但是美学中的“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丑,它不是“美”的对立面,它是“美”的一种转化(艰难之美)。它蕴含于书法中的人的品性、文化、情感等表现出来真、善、美。反之,一味地强调“丑书”的形式,使当代书法完全置入西方形式美学影响,直接从一般形式论美学立论,强调书法的视觉形式秩序原理以及线条运动形式,移情作用与格式塔心理学,以此显示书法美学的现代性特征,而恰恰忽视了西方现代美学极其注重的形式化传统特征的精神性。这一“丑书”也就失去了美学的价值意义。正如姜寿田所言“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书法在形式论上也并没有能够真正认识与把握西方现代美学的真谛。而现代西方一般形式论美学的倡导既使当代书法美学走向粗疏浮薄,也直接使当代书法的现代性探索遁入非本体化。”从而忽视了对本土书法美学的探究,以至当代书法美学在本土书法美学研究方面极度匮乏。使得当代书法美学不能够真正揭橥中国书法美学精神的真谛。
因此,关于当代“丑书”问题导致争论不休,许多人对“丑书”现象盲目肯定或否定,对“丑书”的观念模糊不清。“丑书”的关键不在于用笔与结体的形式问题,而在于书者的内在的文化精神修养与体现,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丑书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也就是说,书法的美与丑,是从艺术家的内在精神为出发点,并非用题材或形式来判断之美丑。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言:艺术是道德感性之显性。这里的道德,是指文化精神的外在体现。书法不只是形式的艺术,而是在作品中要透露出书者的品格、修行、艺术学识、审美、道德等,在人格中寻源“丑书”美的由来。
当然,“美“与“丑”并非是书法固定的属性,它是人文化成的艺术形式的运用。是艺术家的技能功力、精神修养甚至是情性气格,这些越充分,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越强烈。由此,书法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将工整的、流畅的书法作为评判书法艺术美丑的标准。
(文/吕金光)
吕金光作品欣赏
(来源:清欢文艺空间、书法梦)
书法家简介
吕金光,山东临沂人,博士。现为山东艺术学院、四川大学教授博导,兼任韩国世翰大学与泰国乌隆他尼皇家大学教授博导。全国高等书法教育学会副会长。曾为四川大学书法研究所所长,四川省学术学科带头人,四川省书学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草书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次担任中书协主办的全国书法篆刻大展评委,全国艺术基金项目评委,全国社科基金项目评委。
书法作品荣获:
2006年中国书法最高奖第二届“兰亭奖”艺术奖三等奖
2012年中国书法最高奖第四届“兰亭奖”艺术奖三等奖
2009年论文中国书法最高奖第三届“兰亭奖”理论奖三等奖
2009年中国书法最高奖第三届“兰亭奖”艺术奖提名奖
2007年获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三等奖
2008年获全国第二届草书艺术家的大展一等奖
2009年获四川省政府巴蜀文艺奖一等奖
2014年第八届巴蜀文艺奖特殊荣誉奖
书学理论研究方面:撰写发表了80余万字书学理论文章,共发表60余篇学术论文,其中在权威期刊A刊、B刊、CSSCl刊等重要期刊发表32余篇学术论文,如《文艺研究》、《四川大学学报》、《光明日报》、《人大复印资料》、《西南民大学报》、《中国书法》、《艺术百家》等。
2009年论文中国书法最高奖第三届“兰亭奖”理论奖三等奖
2004年学术论文入选全国第六届书学理论讨论会
2009年学术论文入选全国第八届书学理论讨论会
2006年学术论文入选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论坛
2009年学术论文在“当代书法三十年”征文中获奖
共培养90多位硕士、博士研究生,70多位中书协会员,指导参加中书协展览获奖入选150多人次、研究生理论在cssci刊以上刊物发表11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