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艺创作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北京美术家协会主席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范迪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总书记的论述具有极强的历史纵深感和文化感召力。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和丰厚的文化滋养,优秀的文艺作品总是传承着民族文化的基因,产生化育心灵、陶冶情怀的作用,今天的文艺创作要更加自觉地把这种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一是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树立文艺创作的时代使命。传统文化中的“文以载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声音之道,与政通”等,都强调了文艺创作的社会责任和价值取向。唐代张彦远写的第一部中国古代绘画通史《历代名画记》开篇就说:“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讲的也是丹青绘画的社会作用。今天,我们要坚持文艺创作的正确方向,坚守人民至上的立场,通过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描绘新时代中国社会全面发展的恢宏气象,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使文艺创作更好地凝聚精神力量,成为增强文化自信自强的时代标识。
二是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审美理想,充分发挥文艺创作以美育人、美以成人的作用。传统文化在积淀中最具永恒的属性是审美属性,“以和为美”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核心,特别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审美境界,在文艺创作中始终贯穿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的理念。无论何种门类和形式,中国艺术都追求“以形写神”,讲“气韵”、“神韵”、“意境”,汉字的象形之美、书法的线条之美、中国画的"写意"之美,都在世界艺术中展现出独特的东方审美特质。今天的文艺创作已具备各种新技术新媒介的支持,但无论运用何种形式和技法,都要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以“和美”的内涵、“大美”的意境给人以美的感受,提高人的审美素养和文化素质。
三是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匠作精神,在文艺创作中展现大美之艺。文艺经典都是精雕细琢、久久为功的产物。许多文学巨作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精神劳动结晶,许多古代造物如建筑、工艺美术、民间美术中注入了精湛的匠作技艺,才达到了“美轮美奂”、“巧夺天工”的精彩。今天的文艺创作要坚持精品意识,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打磨每一件作品。要在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上下功夫,把文化遗产和古典艺术的精华转化到文艺创作中。新时代十年在这方面有了许多新成果,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现在需要为文艺创作提供更多学习研究优秀传统文化的条件,在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传播上拓宽渠道,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在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上创造更多彰显中华美学精神、体现中国审美风范的高峰之作、传世之作。(来源:北京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