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与大石头院长聊天,总能有很多启发;看得出,他也挺愿意跟我聊。这次聊,我把开头放在了他的知青岁月,他却把话题一转,讲到了自己的外祖母。
“我的姥姥就是阳信当地一位普通的老人,我从小在她身边成长,她就告诉我,‘做人要善良。不能欺负那些身体比自己弱的;面对比自己强的人,要善于观察,关键时刻,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来源:齐香斋画廊公共平台)
张志民,号张大石头,1956年2月生于山东阳信。1983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同年留校任教。1985年深造于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美术学院)山水画高研班。山东艺术学院原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画艺委会委员,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画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中国国家画院张志民工作室导师,文化部国韵文华书画院副院长,中国长城书画院副院长,山东画院艺术顾问,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首批齐鲁文化名家,山东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第三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美术分委会委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美术与艺术设计分委会委员,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