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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来源: 文化视界 2021-07-20 15:07:44
  刘绍刚先生站在艺术史的立场上,厘清了“杂体、合体、正字、第六体书”的学术概念,并以考据的态度在书法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找出了确凿的证据,为当下书法理论研究导向,以及规避无证据评价等方面给予了指引。

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编者按——

在艺术史上,学术创建和艺术批评一直是相互重叠发展的,但其间必然还有一定的界限。当艺术理论的发展被法官式的判定、导师式的评价,甚至是各种指责、狐疑的无证之言充斥时,艺术定在式微,甚至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讨论学术成因无疑更具价值,在这层意义上,“合体论”的提出,恰逢其时地为当代书法理论研究注入了一股清流!刘绍刚先生站在艺术史的立场上,厘清了“杂体、合体、正字、第六体书”的学术概念,并以考据的态度在书法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找出了确凿的证据,为当下书法理论研究导向,以及规避无证据评价等方面给予了指引。

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也许是受疫情的影响,这一年多微信里的书坛很热闹:先是有了几位发出尖锐批评声音的人,挑一些成名大咖写错字,之后居然被状告法院;某位大学教授批评颜真卿的《祭侄稿》“写错了字”,其原因无非是“刺史”的“刺”用了一个魏晋隋唐时期常见的异体字。张公者关于“合体书”、“杂体书”的文章,说的也是与书体有关的问题,并在书法圈也引起了一场讨论,这是与书法研究最为相关的一个问题。所有这些引起热议的话题,都与文字及书体相关。由于我这些年一直也关注文字与书法的一些问题,所以当公者兄邀我写一篇文章时,我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

一、“合体”与“杂体”

先说说“合体”、“杂体”的问题。张公者和几位讨论合体的作者,主要把视线放在晋唐之后的碑石及少量墨迹上,多是从书法艺术创作的角度做出了一些有益的讨论。在这里,我们主要以出土简牍帛书为依据,从文字发展演变的视角,来考察合体或杂体的问题。

从文字演变的角度来看,从战国到两汉魏晋时期,是文字演变最剧烈的时期,在文字演变过程中,一种新的书体出现后,旧书体的许多因素依然保留,新的书写因素与旧的书写因素杂糅,新书体与旧书体杂糅,一种新的书体刚刚成形,文字易识、书写便捷的要求就促使新书体向更新的方向演进。先是解散篆书,出现“古隶”,古隶经过规范化,形成了隶书,即后世所称的“八分”、汉隶;汉隶成熟之后,又被解散,向更加便捷易书的行书发展,行书再经过规范,逐渐形成真书——楷书。由篆到隶,由隶到行、楷,这一段新旧书体演变,贯穿了整个战国、秦、汉到魏晋时期,也是合体、杂体现象最多的一个时期。

战国晚期,在秦系文字中,首先出现的是篆书向隶书的演变,《说文解字叙》中写道“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日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趣约易”,提高书写速度的要求,在秦系文字中发生了隶变,篆书中盘曲圆转的线条,逐渐被平直、方折的线条所取代,各种繁复的构字部件,不断被合并或分化。文字由春秋战国以来的线条化,逐渐向笔画化演变。如果把秦刻石和西汉宣帝时的定县汉简作为篆书和隶书的两个标杆,那么从秦到西汉宣帝间的简牍帛书就都存在着篆隶杂糅的现象,对于这种篆书向隶书过渡时期的书体,古文字学界通常把这种书体称之为“古隶”。

所谓古隶,也就是因为其文字在书写的用笔、体态、结构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如汉碑、熹平石经那样典型汉隶的特点,但某些构字部件的写法依然保留了篆书的“遗迹”。裘锡圭先生在《从马王堆一号汉墓“遣册”谈关于古隶的一些问题》中就说过“文字形体不统一的现象,在隶书里始终存在。但是,象马王堆一号汉墓的隶书那样,在同时书写的一批文字里,就存在这样多不统一的写法的现象,在后来的隶书里是很难看到的。”①其实像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以及马王堆简牍帛书、银雀山汉简等西汉早期的简牍帛书中,都存在着许多篆书的遗存,也就是隶书中依然夹杂着不少篆书的写法。用一个通俗的比喻,就像是刚刚蜕变为青蛙的蝌蚪,头和身体已经变成了青蛙,也长出了四足,但还残留着蝌蚪的尾巴。

汉隶的成熟,文字学界和书法界过去都把宣帝时河北定县简的隶书作为一个“标杆”,近年发表的北京大学藏西汉简,从年代上看稍早于定县简,其隶书也已经非常成熟,因此目前常把汉隶成熟的时期表述为武宣之间②。评定的标尺,还是和汉碑、熹平石经作比较,这时简牍中出现的隶书已经非常成熟了。但是,书体演变的脚步并没有到此停留下来。为了书写便捷的要求,解散篆书后形成了隶书,等隶书成熟后,解散隶书就成了新的演变方向。

包世臣《艺舟双揖·历下笔谭》曾云:“用笔之法,见于画之两端”。③从殷墟出土陶片和西周青铜器、玉器上存留的墨迹,到侯马盟书、温县盟书及大批的战国简牍帛书,也就是我们过去说的楚简、楚帛书,大都是顺入,或者是顺顿的起笔,传蔡邕《九势》中“点画出入之迹,欲左先右,至回左亦尔”的藏锋,应该是隶书“蚕头”的起笔方式,这种用笔出现的也很早,在大盂鼎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这种起笔。青川木牍之所以被认为是隶书,也与有“蚕头”这种起笔有很大关系。然而从书写便捷、快速的要求看,这种逆入的起笔肯定不如顺入的起笔快。在战国古文中常用的横笔,以及点、横、竖撇、钩、折的笔法,都又出现在西汉晚期和东汉俗体——行楷书之中,只不过这时的俗体依然沿袭了“隶书”之名,而把成熟的隶书升格,名为“八分”。

解散隶书的另一表现,就是对隶书严谨结构的解体,书写更加随意,字的形体也从扁方的固定形态变为长方随体的状态。从居延汉简、肩水金关汉简等大批西汉中晚期至东汉早期的西北简,到长沙五一广场、东牌楼的东汉中晚期简牍,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那个时期的日用文书,也就是“民间文书”或称为“俗体”书的简牍中,隶书、行书和楷书各种书体因素杂糅的简牍比比皆是,“纯粹”的隶书、行书、楷书少,往往是隶书中掺杂着行书笔意、楷书笔意,而行书中又有隶书的残留。有的简牍其起始的几个字努力在写“规范”的隶书,然而这个劲“没绷住”,写着写着就写成日常写惯的、书写速度更快的行书了(见图一)。还有些文书,正文用了较为易识隶书或隶、行杂糅的字体,而后边的批语(应该是判案官员所书)则是用了虽然不易识,却也具有独特风格,难以模仿的草书。还有在行书之中夹杂着篆书的写法。(见图二)一件木牍上存在多种书体因素,不就是杂体或合体吗?我在前几年写的一篇《从五一广场简看书体演变中的几个问题》中就指出过:“这种隶书与行楷书杂糅的现象,恰恰是这一时期汉隶解体阶段的重要特征。”④过去我们在定义这类有不同书体特色的作品时常常感到表述上的困难,杂体这个概念的出现,似乎可以为这类简牍的书体特征作一个不错的解读。

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五一广场东汉简:隶书和行书的混合

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五一广场东汉简:篆书、草书掺杂在行书中

湖南出土的郴州东晋简,与钟繇传世的楷书相比较更为成熟,已经更接近王羲之《兰亭序》的笔法了,但其中也遗留着不少隶书的用笔。如果按以往我们对书体判断的标准去划分,往往很难给某一件作品明确定义为某一种书体,就是因为其书法用笔杂驳,难以用后世高度成熟的书体标准去衡量。隶书、行书、楷书以至篆书、草书的杂体、合体,是东汉到魏晋时期文字演进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

在二十世纪大量简帛发现之前,我们见到的晋唐以二王为主流的书法墨迹、摹本,大都以日常信札为主,这些信札与简牍中的文书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各种行、楷与草书几种书体的杂糅。孙过庭《书谱》云:“趋吏适时,行书为要;题勒方幅,真乃居先。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回互虽殊,大体相涉。故亦傍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飞自。若毫厘不察,则胡越殊风者焉。”从孙过庭所言“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来看,那时的翰札中行书、楷书和草书混用,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而且也是翰札书流传下来的规矩。楷书、行书和草书的用笔、节奏、形态各有不同,会使一件翰札的艺术风格更加丰富。千余年来,以二王书风为正统的书法艺术的主流,在翰札一类非官方文书的书写领域里,保存了这种行、楷、草混用的自由书写的状态。

二、正字

从战国秦汉到魏晋这数百年间,文字的演变发展就没有停止过。在文字演变过程中,产生了三种“正体”,就是篆书、隶书和楷书。一种书体向另一种书体演变,在其规范、定型阶段,必然会出现各种异体、别体,加上战国时期在六国通行的古文因素以及汉初就出现的草书的影响,使日用使用的文字中出现大量的别体字和异体字。大量别体、异体的使用,在民间文书或书法作品中并无大碍,但对于官方文书,特别是对经典的传承还是有许多不利因素的。这就需要有对文字规范的措施——正字。

第一次正字,当属秦统一之后的“书同文”。《说文解字叙》中说到,针对战国时“诸侯力政,不统于王”,造成“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正字。

过去大多数人都认为秦是用小篆统一文字,后来又以为是用隶书统一文字,其实都不对,因为书写习惯是难以用一道政令来改变的,需要统一的,是文字字形和用字规范。在里耶秦简的8-461木方中,我们见到了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据陈侃理研究,认为其一“主旨是对书写用字进行规范,更确切地说,是分散多义字的职务。”二,“归并异体字、规范字形的规定。”如将“野”字不同的字形“埜”、“壄”统一写作“野”;三,“意在正定字形写法”,木方中没有见到,而见于《说文》的,是将“辠”改为“罪”。《说文》:“罪,捕鱼竹网。从网、非。秦以为辠字。”⑤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份移录自秦代的诏令规范统一文字的木方,是用秦代通行的俗体——古隶抄写的,而非正式官方文字篆书。这就从一个角度反映出,秦统一文字,主要是是文字字形和用字,而不是规范使用篆书或隶书哪一种书体。

秦代正字的主要措施,除了规范用字的诏令,编写新的识字读本、字书及刻石也是非常重要的。李斯等人编纂的《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今已不可见,但是我们从西汉早期的安徽阜阳汉简《仓颉篇》、西汉中期(汉武帝)北大汉简《苍颉篇》看可以窥其一斑。与西汉早中期的其他文书、文献类简牍相比,这两种字书书写水平高于同时期的其他简牍,所使用的文字极为规范,几乎没有异体、别体字掺杂其中。北大简本《苍颉篇》“与西汉时“闾里书师”所改编的六十字一章的文本不同,是保存了秦代文本格式较多的本子,很可能就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皇家所藏的一种合秦代三书为一的二十章本。”⑥朱凤瀚和李零就指出:“可能《苍颉篇》的意义还不只是识字课本。”“《苍颉篇》在秦代时与汉代的作用还不一样,秦代时是用来培养官吏的,相当于现在公务员考试所必须掌握的知识。”⑦从另一个意义上说,《仓颉篇》所担负的作用,除了识字课本之外,也是学习正字的范本。汉代《尉律》中“书或不正,辄举劾之。”,虽然没有见到秦律中有相类似的条文,但“汉承秦制”,从秦律中对简牍书写的要求看,一件牍一行写几个字都有严格规定,可见汉律也是承袭了秦律的。⑧

秦统一之后,先后在峄山、泰山、琅琊、之罘、东观、碣石、会稽七处,留下了纪功刻石,本意是希望能将他的功业传之永久,但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正字的作用。毕竟这是使用小篆书写的规范正字,立于各地,可让人观摩学习,也能为正字起到作用。

汉代,文字演变的脚步没有停止,在日用文书中各种异体字、别字以及对文字错误的解释也不断。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就说到:“诸生竞说字解经,喧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乃猥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针对这些现象,西汉“孝平时,征礼等百馀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许慎著《说文解字》,作为一本说解文字形音义的学术著作,比起那些《仓颉篇》一类的识字课本来也许流传没有那么广泛,但在学术层面上也有正字的作用。

许慎的时代,隶书早已通行,但依然以小篆作为正字,是为了解说文字的需要,也是对前朝使用正体的总结。《说文》以小篆作为正体,之后以隶书为正体的一部重要字书,就是吕忱的《字林》了。《魏书·江式传》云:宣武帝延昌三年(514年),江式上表,“晋世义阳王典祠令任城吕忱上《字林》六卷,寻其沉趣,附托许慎《说文》……文得正隶,不差篆意也。”⑨这也是以隶书为正字的一部重要字书,在唐代依然受到重视。唐代最高学府国子监下设书学,“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⑩。说明在唐代文字书法的学习中,古文、篆书和隶书是主要的三种字体。

汉代除了《训纂篇》以外,还编写过很多类似《仓颉篇》一类的识字读本,如汉武帝时司马相如的《凡将篇》,汉元帝时史游的《急就篇》,汉成帝时李长的《元尚篇》,东汉和帝时贾鲂作《滂喜篇》。这些书,为便于儿童诵读记忆,编写成押韵的文字。晋人“以《仓颉》为上篇,《训纂》为中篇,《滂喜》为下篇,所谓《三仓》也,皆用隶字写之,隶法由兹而广。”⑪除了《急就篇》由于历代书法家,如皇象等人用章草加以临写,作为书法而流传下来,其他大都亡轶。

隶书之后的正字,就是楷书了。楷书的出现应该不晚于东汉早期,从五一广场简看,东汉中期已经有“纯度”相当高的楷书了。然而在东汉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楷书都难以取得篆隶那样的地位。直到南朝梁大同九年(543年)顾野王的《玉篇》,才有了第一部以楷书为主体的字书。《玉篇》序中写道:“五典三坟,竟开异义;六书八体,今古殊形。或字各而训同,或文均而释异,百家所谈,差互不少。字书卷轴,舛错尤多,难用寻求,易生疑惑。”其针对“字书卷轴,舛错尤多”,以期此书编纂起到正字作用。但从此后到隋代墓志中依然在楷书中夹杂篆隶看,其作用也没能深入到民间的书写中去,正字的任务并没有完成。

唐代的《干禄字书》和《五经文字》、是唐代最有影响力的正字字书。《干禄字书》,是颜师古的侄孙颜元孙所著,《干禄字书》把异体字分为正体、通体和俗体三类。颜氏在《干禄字书》前面的“序言”中指出:“所谓俗者,倒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卷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若须作文言及选曹铨试,兼译正体用之尤佳;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明经对策贵合经注本文,碑书多作八分,任别旬旧则。”这里明确区分了俗体、通体、正体的概念,并根据现实社会中文书书写的状况,对其使用范围做了划分,承认俗体、通体存在的合理性,也强调了正体的重要性。唐大历九年,其侄子颜真卿曾手书将《干禄字书》刻石,开成四年又有杨汉公摹本刻石,宋绍兴十二年又重刻。一部文字学著作,经两朝三次刻石,也说明了《干禄字书》在正字上的重要意义为历代所重视。

说句题外话,前些日子微信里传的某位大学教授批评颜真卿《祭侄稿》“写错了字”,无非是“刺史”的“刺”用了魏晋隋唐时期一个常见的异体字,把左边的“朿”写成“夹”,许多网友也列出了这个字在各种碑帖中常见的例字,说明这位教授批评颜真卿的“错字”,实在是出于不明何为俗体、通体、正体的概念,也对隋唐时期俗体及异体字认识的匮乏。如果能指出这是一个别体字,也就不会引发这么多的争议了。

秦代刻石兼有正字的作用,这种刻石的传统也被后代所继承,只是内容以儒家经典取代了记功刻石。东汉时期汉灵帝下令校正儒家经典著作,派蔡邕等人把儒家七经(《鲁诗》《尚书》《周易》《春秋》《公羊传》《仪礼》《论语》)刻石,自熹平四年至光和六年8年间刻成,竖立于太学门前,“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⑫其起到的正字作用也不言而喻。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复立太学,于正始二年(公元241年)又立《正始石经》于太学讲堂西侧。石经以古文,篆、隶三种字体,刻《尚书》、《春秋》、《左传》,因此又称“三体石经”。唐文宗时翰林院待诏唐玄度的《九经字样》,这几部字书都奉诏刻石立于国子监,作为当时国家的文字规范标准。这与汉《熹平石经》、魏《正始石经》一样,同样也对正字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唐代对正字标准的确定促进了楷体字的规范,确立了楷书正字的历史地位,为后世楷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继秦“书同文”后最有影响力的一次正字,汉字在楷书阶段经历了这次正字之后,形音义就相对固定下来达到了一个高度成熟文字的平台上。

杂体在文字发展演变阶段属于一种自然的常态,没有任何刻意的人为因素掺杂在内。但文字发展到高度成熟阶段,会有书法家或无意间在一件作品使用几种书体,或有意使用几种书体杂糅,以增加艺术表现力。这样的创作偶一为之亦无不可,如唐人颜真卿《裴将军诗》,将楷、行、草等三种书体糅合在一起,吴昌硕也有将篆隶行草揉于一幅中的作品,属于书法家追求新意的艺术创作,与秦汉魏晋时期的杂体书无关了。

三、第六体书

最后再提一句“第六体书”的问题。张公者在他的文章中,提出了杂体书是否可以作为“第六体书”的问题,引发了许多书法界人士的讨论,各种意见纷纷提出。这几年我也一直在各类学术讲座和讲学中提一个第六体书的问题,不过我提的第六体书,不是“杂体”,而是古文。⑬

在唐以前,古文是列在篆书、隶书之前的书体。

《说文解字·叙》说到书体名称时,古文就列“新莽六书”之首。根据《说文叙》的解释,古文包括了战国之前的金文、战国简等所有古文字资料。

《汉书·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佐书、缪篆、鸟虫,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是也。”⑭在汉代,古文是可以和篆书、隶书一个等级的书体,在二王之前的书法家中,古文书法家也曾有一席之地。邯郸淳、卫觊都以古文得名。卫恒及其《四体书势》中《字势》一篇,讲的就是“古文”一体。

魏文帝正始二年(公元241年)又立《正始石经》于太学讲堂西侧。石经以古文,篆、隶三种字体,刻《尚书》、《春秋》、《左传》,因此又称“三体石经”。三体之中古文居其首。

《新唐书•选举志》载:国子监下设“四门学”,其中包括书学:“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⑮可见在唐代尚有石经古文一门,作为书学的必修课之一。张怀瓘《书断》列书体十种,分别是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古文亦居其首。

宋代郭忠恕的《汗简》,是宋代以前所见古文——战国文字最早一本文字编,书中收录了七十一家古书中的古文,今已大多亡佚。之后夏竦又在此书基础上编辑了《古文四声韵》,这是宋代研究古文的两部重要著作,但宋代也是古文在书体中重要地位的结束。

宋高宗赵构《翰墨志》云:“士人作字,有真、行、草、隶、篆五体。”⑯这是现在通行的五体书的开始,古文被排除在五种书体之外,均始于宋代。

通过以上所列,大家知道在宋代以篆、隶、行、草、楷五体形成之前,古文是居于首位的书体。而近代甲骨文、战国简牍帛书的大量发现,古文这一书体的重要性愈发显现出来。最后把我去年在《古文书体再议》一文中的一段话作为“第六体书”的总结:

在当今的书法展览中,甲骨文、金文、石鼓文、战国简(楚简)的书法、篆刻作品颇为多见,并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成分。对于这些作品,我们都将其归于篆书一类,是不合文字学中规范的,因为篆书是秦以后的书体名称。这些作者于边款中或题为甲骨文(卜辞)、金文,或题为楚简,甚至称“楚篆”,名称各异。若依《说文叙》叙所言,凡以甲骨文、金文、战国六国文字简牍帛书创作的作品,应都归于“古文”。⑰刘绍刚

注释

①裘锡圭《从马王堆一号汉墓“遣册”谈关于古隶的一些问题》,《考古》1974年第一期

②朱凤瀚:“从书体上看,北大汉简的断代大概是在西汉中期,即汉武帝时期,更确切地说,是在汉武帝后期,下限不晚于宣帝。”见《文汇报文汇学人》2015-12-19《北大简告诉你汉代贵族读啥书》③包世臣《艺舟双揖》《历代书法论文选》下册,第653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④刘绍刚:《从五一广场简看书体演变中的几个问题》,载《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选释》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⑤陈侃理:《里耶秦簡8-455號木方性質芻議》《文物》.2014,09⑥《文汇报文汇学人》2015-12-19《北大简告诉你汉代贵族读啥书》⑦《文汇报文汇学人》2015-12-19《北大简告诉你汉代贵族读啥书》⑧《里耶秦简》116/1729、1731“尺二寸牍一行毋过二十六字,尺牍一行毋过二十二字,”⑨《魏书·江式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963页。⑩《新唐书•选举志》中华书局,1976年,第1160页⑪张怀瓘《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上册,第161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⑫《后汉书·蔡邕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990页⑬《古文与简帛书法》湖南省博物馆、岳麓书院主编《千年遗墨—中国历代简牍书法展》中华书局2020年6月⑭《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720—1721页,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史律》载:“〔试〕史学童以十五篇,能讽书五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与《汉书》或异⑮《新唐书•选举志》中华书局,1976年,第1160页⑯《宋史•艺文志》载高宗《评书》一卷,高似孙《砚笺》引作《高宗翰墨志》,岳珂《法书赞》引作《思陵翰墨志》⑰刘绍刚:《古文书体再议》,中国文字博物馆《2020中国文字•书法论坛论文集》2020年,又载于《书法研究》2021年第二期

书法家简介

著名书法家刘绍刚:也谈杂体、正字与第六体书

刘绍刚,又署少刚,号泺源、日下布衣、修公,山东新泰人,1958年8月生于济南,回族。1982年1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分配至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从周绍良先生整理历代墓志,1986年至1989年师从蒋维崧先生攻读文字学书法专业研究生,获文学硕士学位。曾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出土文献研究》原主编。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研究员,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中心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博物馆客座研究员等。书法篆刻作品被国家图书馆、中国美术馆、天安门城楼、钓鱼台国宾馆、湖南省博物馆、山东博物馆、山东大学、岳麓书院等单位收藏。

学术著作:

《中国古代文房四宝》

《篆书诗词名句选》

《泉城雅集》

《见贤思齐——先秦诸子语录》

《和风清穆》

《石墨、丹雘和墨》

《十六国时期高昌郡书法简论》

《儒家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影响及魏晋书法艺术的发展》

《湖北长阳所见陶玺——兼论古玺之用途、质地》

《东周金文书法艺术简论》

《隶书发展概说》

《“印宗秦汉”和“印外求印”》

《早期石刻拓本中的几个问题》

《儒学与东汉魏晋书法艺术的发展》

《楚简书法概论》

《楚简文字入印管见》

《马王堆简帛书中的酒与养生》

《杂体书与战国竹书文字的用笔——战国美术体研究之一》

《日照海曲汉墓出土遣策概述》

《隶书“八分”的解体和行楷书的发展——从五一广场简看东汉时期的书体演变》

《从五一广场简看书体演变中的几个问题》

《楚简书法的艺术风格》

《简牍帛书的书法艺术》

《银雀山汉简的文字与书法漫谈》等

[ 责任编辑:林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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