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济南市组织开展了考核工作现将区县(功能区)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综合绩效考核
一等:历下区济南高新区商河县
二等:历城区市中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平阴县章丘区莱芜区
三等:天桥区槐荫区市南部山区长清区钢城区济阳区
二、重点工作单项考核
(一)科技创新
一等:济南高新区
二等:天桥区、槐荫区
(二)产业支撑
一等:济南高新区
二等:历城区、槐荫区
(三)综合承载
一等:商河县
二等:济南高新区、平阴县
(四)资源集聚
一等:历城区
二等:历下区、济南高新区
(五)辐射带动
一等:历城区、章丘区
二等:历下区、莱芜区
(六)开放融通
一等:济南高新区
二等:历城区、平阴县
(七)共建共治共享
一等:历下区、章丘区
二等:槐荫区、钢城区、长清区
(八)县域经济
一等:历城区、商河县
二等:章丘区、济阳区
帮扶奖:济南高新区
(九)改革创新
一等:历下区
二等:市中区、章丘区
(十)发展和服务环境
一等:章丘区
二等:商河县、平阴县
对以上考核结果,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意见建议的,可在3日内(截至2022年5月13日)向市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531—66601135。
中共济南市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来源:济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