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提供的投保单图片
其二,保险业务员未告知该保单存在15天的犹豫期,并诱导其父母对子女刻意隐瞒。其三,除保险合同外,中汇人寿保险日照中心支公司还出具了一份无落款时间的保单利益承诺兑现保证书,上面有中汇人寿日照公司一位蒋姓负责人及其余两位秦姓业务员的签字和手印,保证交满6年后第7年开始领钱,若领不到则十倍奉还,但该保证书格式不规范,未注明日期。
宋先生提供的保证书图片
宋先生质疑该保单理财功能及利益承诺兑现保证书的合规性,要求全额退款。然而,中汇人寿保险日照中心支公司仅同意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7980元,与宋先生支付的21000元保费相差甚远,宋先生无法接受。
此外,在投保前,中汇人寿保险日照中心支公司常以开会、讲课名义召集像宋先生父母一样的老年人参加,并赠送米面油等礼品,宋先生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诱导消费行为。
宋先生此前已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去年年底拨打12378投诉后,中汇人寿保险日照中心支公司称合同是合规的,提出和宋先生面谈。媒体联系到了中汇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60004623号客服表示已记录宋先生的投诉,并将转交给日照支公司处理。保单合同中的理财功能需进一步核实,并表示会尽快给出答复。
媒体会持续关注此事,督促中汇人寿保险方面就保单信息失实、理财功能合规性以及保证书等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并帮助宋先生获得合理的解决方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保险推销时,应保持警惕,特别是涉及违规承诺收益等情况。消费者在签订保单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
(来源: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