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泰金罚决字〔2024〕22号)显示,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60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泰金罚决字〔2024〕23号)显示,史兆明,时任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为信贷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处罚信息表(泰金罚决字〔2024〕24号)显示,时任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李洁,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来源: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