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根据该公示表,潍坊地区6家银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高密农商行因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69万元罚款,成为本次处罚中罚款金额最高的银行机构。
本次处罚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高密农商行和昌乐农商行因同时存在上述四项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69万元和61万元的罚款,并同时受到警告处分。昌邑农商行则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安丘北海村镇银行和高密惠民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分别被处以23万元和24万元的罚款。
除了对银行机构的处罚外,本次处罚还涉及到相关责任人。高密农商行时任董事长杨某东和昌乐农商行时任副行长张某军因对所在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和4万元。安丘北海村镇银行副行长卜某凯和高密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董某吉也因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各被处以1.5万元罚款。
在本次处罚中,“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成为最为普遍的违规行为。这一违规行为不仅出现在潍坊地区的银行中,在德州地区的银行处罚案例中也同样存在。
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银行未能有效履行这一义务,不仅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为洗钱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来源:今日头条@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