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金罚决字〔2024〕67、68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核查,被罚款22万元;耿鹏(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零售客户经理)被警告。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