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韩登森(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行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来源:金融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