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山东工行向某省属国有企业出具《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为其本部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融资支持,成为山东省内首家为国企出具股票增持贷款承诺函的银行机构。这是山东工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在可比同业中跑出了工行速度,展现了大行担当。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该项政策发布后,山东工行高度重视、快速响应,积极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第一时间研究专项贷款服务落地方案。同时统筹协同联动,靠前服务,积极与省内优质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对接合作,获取客户回购增持意向,在把握业务要点、确保风控合规的前提下,为该类业务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完成线下审批等工作,业务高效推进,领跑可比同业。
向企业出具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不仅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股价稳定性,还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能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同时,该举措标志着山东工行在优化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是该行以“头雁”姿态做好各项金融服务,为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的生动缩影。
下一步,山东工行将进一步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全力满足不同所有制上市企业及股东合理融资需求,依法合规充分应用适配金融产品精准支持资本市场,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