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科技保险”)因“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61万元罚款。
对时任非车险部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吴云华;时任财务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包晓莹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对时任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陈玮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对时任科技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时任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光宇,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从监管披露信息来看,近年来保险机构因异地展业被罚案例并不多见。此外,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太平科技保险官网披露信息来看,此次为太平科技保险成立以来收到的首张监管罚单。
据公开资料显示,太平科技保险于2018年1月获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是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浙江省政府战略合作,中国太平、浙江金控等9家实力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唯一的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各持股33.33%,并列第一大股东。
年报显示, 2023年,太平科技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26亿元,净亏损约3556万元;2024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太平科技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7276.76万元,净亏损126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年报显示,公司 2023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商业保险险种是短期健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而这5种险种2023年度承保利润均为负值。
(来源: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