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金罚决字〔2024〕13号、14号)显示,因并购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行罚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昌学(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行公司金融部主任)因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行并购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负有责任被警告。
(来源:即墨城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