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处罚款人民币70万元。
菏金罚决字〔2024〕32号公告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菏泽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罚款7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近一年来中国工商银行菏泽分行第2次被处罚。
此前2023年1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发布公告,没收违法所得340983.16元,并处550000元人民币罚款。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