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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太平洋财险烟台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被警告罚款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8-26 08: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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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烟金罚决字〔2024〕35号)显示,孔锦华(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太平洋财险烟台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被警告罚款

(来源: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钟建军)


[ 责任编辑:李建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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