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证监局发布警示函显示,经查,该局发现中金财富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向投资者提供的材料中存在不准确的情形;二是未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依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金财富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