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7月22日发布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3家银行及4名责任人因违规被山东监管局处罚。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掩盖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司某江、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副行长张某焱,对掩盖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分别给予警告。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时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副行长邹某对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向不符合授信条件企业授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时任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行长助理毕某恒元对向不符合授信条件企业授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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