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了解到,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烟金罚决字〔2024〕13号,对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