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网站显示,潍坊市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35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时任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饮马公司事业部客户经理王永洁,其对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李英博,注册资本为10.61亿元,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53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来源:头条号@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