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了解到,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泰金罚决字〔2024〕1号,对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