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严禁跨地域经营监管要求落实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海蓝海银行)被罚75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张波(时任威海蓝海银行海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李兴华(时任威海蓝海银行北京软件开发中心风险大数据研发团队总经理助理)分别被罚5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威海蓝海银行首次被罚,且处罚内容同样涉及到“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具体而言,1月2日,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对合作机构催收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威海蓝海银行收70万元罚单。
工商信息显示,威海蓝海银行成立于2017年6月,是原银保监会批准的山东首家民营银行,注册资本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彦,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由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迪尚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蓝海银行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开通企业网银、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企业预约开户、个人储蓄、蓝海银行借记卡等。
除此次因跨地域经营监管要求落实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罚外,2022年,就有媒体曾报道称,威海蓝海银行涉高息揽储、借网络跨区域展业被指绕过监管等问题。
2021年初,原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通知》还提到,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
去年2月,原银保监会发文表示,将深入整顿地方中小银行互联网存款和异地存款业务,严肃查处高息揽存、违法违规吸收异地存款等行为(包括互联网渠道)。
实际上,威海蓝海银行业务也多依赖于个人消费贷款。据该行2022年财报,截至报告期末,威海蓝海银行资产总额为509.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74.13亿元,其中,对公贷款余额28.74亿元,个人经营贷款余额58.10亿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高达270.79亿元。
业绩上,威海蓝海银行呈增收不增利现象。2022年,该行实现营收20.38亿元,同比增长23.29%;对应的净利润为6.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4%。
截至2022年末,威海蓝海银行总负债471.1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72.46亿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72.57亿元,储蓄存款余额299.31亿元。
(来源:柒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