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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山东中麓工程技术公司接两万元罚单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4-17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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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公示,因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因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山东中麓工程技术公司接两万元罚单

因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山东中麓工程技术公司接两万元罚单

济综执 处字(2024)第36号显示,2024年3月20日,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济南市市中区宁康街以南、南康路以西施工济南南北康项目B10地块园林景观工程,存在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依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彦鹏,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3MA3M3E8T55,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世纪大道与唐冶西路交汇处绿地汇中心D区49号楼101室,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山东中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来源:济南市城管局执法审理处


[ 责任编辑:金德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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