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票据贴现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据烟金罚决字〔2024〕26号显示,时任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李刚,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贴现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警告处罚。
(来源:中宏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