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山东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金罚决字〔2023〕54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在规定时限内制作合同并送达投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被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1万元。
(来源:山东监管局、今日头条号“济宁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