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烟台银行及旗下支行收到6张罚单,合计被罚款200万元。
具体来看,烟台银行因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被罚款20万元;烟台银行芝罘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烟台银行牟平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烟台银行福山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烟台银行莱阳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万元;烟台银行开发支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上述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均为2023年10月9日。
(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