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金罚决字〔2023〕35号),被处罚的公司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简称:平安养老保险)。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编制虚假的业务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平安养老保险罚款34万元。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有关保险业监督管理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来源:金融界)